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5142024-08-22 12:24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科室负责人:付瑞          电话:0467-2621333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事务、安全保卫、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信访问题。
(二)政策法规科
科室负责人:盖丽君        电话:0467-2668932
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组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开展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及法制建设目标考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科室负责人:马晓川        电话:0467-2621821
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及相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县(市)开展自然资源纠纷调处工作。承担部、省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事项的转办、交办、督办工作。
(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科室负责人:李玉鹏        电话:0467-2621830
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国家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五)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科室负责人:顾维纳        电话:0467-2621550
组织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国家、省相关考核标准的实施办法。负责落实市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权限内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科室负责人:丁志强      电话:0467-2665276
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将自然资源交易纳入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市自然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执行自然资源监督稽查的相关规定和工作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保护自然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七)自然资源调控科
科室负责人:王斌           电话:0467-2621878
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贯彻执行省关于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方案。协调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对上信息报送、史志编纂、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工作。
(八)国土空间规划科
科室负责人:李雪松         电话:0467-2621836
负责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审核、申报工作。承办组织划定权限内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审查、报批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批前公示、批后公布。指导各县(市)编制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指导各建制镇编制和调整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指导各级镇、乡、村庄编制和调整乡村规划。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前期的报建咨询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城乡规划技术工作。负责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规划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张梓蔚      电话:0467-2621838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的管理。核实提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设计条件。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负责城市广场、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广告牌匾和城市灯饰化等城市景观环境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批后公布、行政许可发放及规划条件核实。
(十)基础设施和乡村规划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刘旭伟         电话:0467-2621811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和乡(镇)村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的管理。核实提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设计条件。负责审查城市基础设施和乡(镇)村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和乡(镇)村规划区内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和乡(镇)村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批后公布、行政许可发放及规划条件核实。
(十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别坤      电话:0467-2351604
负责鸡西市域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行业、基础测绘、测绘质量、不动产测绘、测绘成果应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负责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和测量标志保护。提供应急测绘保障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对基准站建设、运行维护的规范和指导。负责推进公众版测绘成果加工、编制,促进成果社会化应用。负责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控体系。负责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并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组织指导“数字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更新。
(十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科室负责人:于亮宏      电话:0467-2621827
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拟订开展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科室负责人:李静鹤      电话:0467-2621839
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工作,组织实施权限内生态修复项目的论证、申报、评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备案,监督管理矿山企业落实治理恢复责任情况,监督管理项目单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十四)耕地保护监督科
科室负责人:李泉金      电话:0467-2621847
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十五)地质勘查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吴鸿声      电话:0467-2621852
负责管理权限内地质勘查项目。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提出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预警意见,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管理省厅委托的乙级、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批工作。
(十六)矿业权管理科
科室负责人:缪凯波     电话:0467-2621851
组织实施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省厅委托、下放以及权限内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工作。统计分析并负责权限内采矿权审批登记,按权限调处矿产资源权属纠纷。负责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配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开展涉及自然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与各类保护地政策衔接。
(十七)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科室负责人:刘祖兴      电话:0467-2621309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相关规划,负责年度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省厅委托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的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配合省厅开展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
(十八)财务审计科
科室负责人:李鑫       电话:0467-2621858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组织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
(十九)规费稽查科
科室负责人:邓微       电话:0467-2621862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拟订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征收计划,并对收缴情况进行稽查及逾期未缴纳的清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收费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各项费用收缴业务。
(二十)人事科
科室负责人:苗芮       电话:0467-2621886
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行业特殊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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