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会务组织、文电管理、政务信息、综合治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在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及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审核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处罚程序及行为的合法性;负责普法宣传工作。负责人社局党组党建及群团工作;承担组织、宣传、纪检监察文稿起草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学习计划、并督促组织实施;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组织落实县人大、政协、工会、妇联、共青团、卫计委(妇女工作)等部门的相关工作,同时抓好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0459-3438452
办公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
(二)社会保险服务办公室。
工作职责:落实养老保险基本政策;组织落实省、市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组织落实企业单位因病或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政策、给付标准,并组织鉴定工作;组织落实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发展规划。落实失业保险基本政策,组织落实失业保险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失业保险费率确定方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落实失业保险稽核规则;落实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拟订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对失业人员享受待遇进行审核。落实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县工伤认定及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和再次鉴定工作;落实全县各行业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待遇审批;指导、监督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办公电话:0459-3432377
办公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
(三)人才与就业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及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及县外机构和组织在我县开展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的审批和监管;负责县内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状况、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的统计发布。拟订我县有关就业的政策、规定及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办法;拟订全县城乡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分配方案,负责专项就业经费的审查、认定和申报;负责检查、指导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指导建立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统计工作。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实施规范,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制度;指导监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督办、复查、复核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大集体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承办局机关来访接待工作。拟订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业职工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和办法;审核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审核县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牵头负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工作;参与县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平等就业、工资支付保障、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务输出及相关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服务体系和信息建设。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办公电话:0459-3421163
办公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
(四)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股(内部财务审计室)。
工作职责:承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系统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全局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综合、财务预决算和审计工作;审核汇总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认定投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并对其运营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实施监督;监督就业再就业资金和各类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情况,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县属以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
办公电话:0459-3425550
办公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
(五)事业人员工作服务办公室。
工作职责:拟订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负责办理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事业单位动关系转移手续;组织落实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改革意见,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县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按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机关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科(专业)带头人的推荐、选拔、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和改革工作,承办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初级部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代表县政府承办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及发展规划;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的申报工作;负责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认定和审批的申报工作。
办公电话:0459-3430028 3436244
办公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
(六)工资福利股。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时间、休假、工龄认定和死亡抚恤政策;办理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手续;拟订事业单位因病或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给付标准及组织鉴定工作;负责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的审核验讫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办公电话:0459-3424674
办公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