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医疗保障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桦川县医疗保障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2482024-08-11 18:20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曰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4-3837302)

(二)待遇保障管理科。

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筹资和待遇政策,医疗救助保障待遇标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工作,对其合法性审查把关。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指导全县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组织落实黑龙江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承担纳入医保目录药品维护、医疗机构自制药剂审核等相关工作。拟订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制定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联系电话:0454-3837302)

(三)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招标工作。

(联系电话:0454-3923302)

(四)基金监管科。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县级医疗保障基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的预算编制、安全防控和定点医药机构、商业保险公司服务行为监督检查和基金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454-392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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