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管理、督办检查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会议筹办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人社事业发展数据统计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统计数据分析。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本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核算、财务预决算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审核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4-7623642)
(二)流动管理股。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备案工作;负责省、市直单位以外的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工作;负责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中介机构许可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负责各类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状况、人才交流情况的统计发布。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组织实施县直有关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承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事宜,组织我县人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与培训项目。
(联系电话:0454-7387003)
(三)考核福利股。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和标准以及离退休政策,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和宏观指导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负责中省市直驻汤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的审核工作及委托的其它工资福利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财政供养人员统一支付工资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审核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相关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国家和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以及县级部门表彰有关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纪律处分综合管理工作;代表县政府承办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事宜。
(联系电话:0454-7387005、0454-7387012)
(四)养老保险股(信访接待室)。
负责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和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参保人员退休审核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及管理权限内参保人员的正常退休审核,负责全县特殊工种退休审核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协调、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承担信访舆情处置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信访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信访事项处理及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联系电话:0454-7387014)
(五)就业促进股。
拟订全县就业创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劳动者公平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援助政策和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就业创业统计监测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经办机构和培训机构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和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承担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认定及证书核发工作,牵头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职业能力统计调查分析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牵头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牵头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服务体系和信息监测体系建设。负责牵头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负责家庭服务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负责县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454-7387002)
(六)劳动关系股。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负责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核准和裁员的网上备案管理工作;拟订企业改制重组、资本结构调整和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县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负责企业薪酬调查;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情况;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牵头拟订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实施办法并负责县政府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参与省、市级劳动模范推荐与县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负责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审核认定及劳务派遣机构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审批并监督检查,负责档案丢失、损毁的认定补办和顶名改名手续的恢复认定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和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及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审核认定,负责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实施,负责失业保险两费补贴和稳岗补贴的审核,负责指导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实施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因工受伤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各类协议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负责经办机构费用征缴和基金支付监督检查并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0454-7387013)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基金监督室)。
承担事业单位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领军人才及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的选拔和申报工作;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来汤工作或定居政策及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派遣工作;拟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专家咨询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组织重大课题调研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简政放权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收支、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组织落实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预警信息的审查、统计、指导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各险种行政审批事项和经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监督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举报案件受理、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监督、统计、指导工作。
(联系电话:0454-7389007)
(八)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4-7387002)
办公地址:汤原县京抚路与永胜巷交叉路口西侧政务中心5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4-762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