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岗。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正版软件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种应急事务的处理。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体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依法行政,负责行政权力清单的建立和流程再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体育、文物、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受理旅游投诉案件。
(电话:0454-2135399)
(二)文化艺术管理岗。
扶持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院团,指导、协调全市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基层综合文化站建设。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电话:0454-2132516)
(三)广播电视管理岗。
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审查、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监管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的发行放映工作。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负责无线广播电视、无线转播台站的运营维护管理,确保安全播出。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质量技术监督、监测和计量检测工作。负责市辖区广播电视发射台站建立和监管工作。
(电话:0454-2132839)
(四)文物保护管理岗。
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工作。拟订文物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并组织落实。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电话:0454-2134511)
(五)产业发展岗。
拟定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文化旅游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基地、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的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信息化建设,统筹全市智慧文化旅游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景区、目的地、线路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和品牌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商品、纪念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营销策略。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在国内外的推广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分析工作。负责策划、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营销活动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线路的推广及产品资讯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产品的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建设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负责推进国内文化和旅游区域交流合作。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星级饭店等级初始评定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文旅企业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假日旅游信息统计预报工作。
(电话:0454-2133343)
(六)体育管理岗。
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产业市场。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全市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重大省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有关活动。组织协调市内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运动员等级称号授予相关工作。
(电话:0454-2137677)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电话:0454-2136686)
离退休干部工作股。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电话:0454-213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