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佳木斯市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3212024-08-02 07:50  95商服网

一、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工作。研究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人事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承担全局法律法规培训,承担全局普法工作的规划制定、实施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

(联系方式:0454-8579379)

2.双拥综合股。

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负责落实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及随军、随调家属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査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区退役士兵信访稳定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千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指导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制定全区双拥工作年度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双拥工作的会议组 综合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负责办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协调落实全区拥军优属政策,协调处理军地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全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承担烈士评定审核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外国在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残疾等级审核并负责伤亡抚恤职责。

(联系方式:0454-8579379)

二、办公信息

办公地点: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5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早8:30-17:00

联系方式:0454-8579379

负责人姓名: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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