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佳木斯市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5222024-07-31 17:33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议、督办、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机关财务等工作。

(联系人:宋扬  联系电话:0454-8226432)

2、综合科。

分析和预测全市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市级彩票销售机构和市级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参与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财政票据。

(联系人:周衍  联系电话:0454-8224396)

3、法规科。

参与起草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工作,对其合法性审查把关。组织协调本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承担市级部门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联系人:戴存海  联系电话:0454-8552233)

4、税政科(市税收保障工作专班办公室)。

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提出权限内其他有关税收政策调整意见。承担市税收保障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职责。牵头协调税务机关税收收入预算编制和执行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承担市级执法机关罚没物品管理。

(联系人:吕国栋  联系电话:0454-8223191)

5、预算科。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跨年度平衡的建议。编制市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组织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工作。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区的相关财政转移支付工作。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0454-8652030)

6、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区财政资金调度和拨付工作。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承担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联系人:单晓敏  联系电话:0454-8582079)

7、行政政法科。

承担市级党群、行政、事业、政法、军队、武警部队、应急消防救援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联系人:何百平  联系电话:0454-8224207)

8、科教和文化科。

承担宣传、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广电、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联系人:王新强  联系电话:0454-8224798)

9、经济建设科。

承担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中央基建投资、成品油税费改革、车辆购置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联系人:唐延嵩  联系电话:0454-8379028)

10、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联系人:翟丽红  联系电话:0454-8676798)

11、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联系人:蒋小玮 联系电话:0454-8583662)

12、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联系人:张洪臣  联系电话:0454-8575578)

13、经贸科。

承担商贸和国际发展及经贸合作、供销、粮食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制度。

(联系人:李铁智  联系电话:0454-8661840)

14、产业发展科。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发展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联系人:肖艳  联系电话:0454-8225301)

15、政府债务管理科。

负责拟订政府性债务(内债)管理制度、政策。牵头编制市级年度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牵头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政府债券资金项目。承担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的监督管理。对各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及部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提出问责建议。承担市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联系人:陈可为联系电话:0454-8589122)

16、金融科(监事会管理办公室)。

组织落实相关财政金融政策。承担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我市国有金融资本和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政策制度。负责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财政部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相关工作。负责派驻监事的管理工作。

(联系人:张泽贵  联系电话:0454-8666470)

17、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拟订和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计划、方式、投诉调处等工作。承担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从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审批工作。

(联系人:贾彤宇  联系电话:0454-8668706)

18、会计管理局。

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市会计人才工作。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联系人:李双阳  联系电话:0454-8249006)

19、监督评价局。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和有关财政监督工作。

(联系人:李秋军  联系电话:0454-8225832)

20、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本级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管理系统教育培训经费。

(联系人:戚鹏 联系电话:0454-8249271)

21、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公务用车改革和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市直车改单位人员车改补贴变更审批,监督核查相关人员车改补贴标准。负责公务用车定编和审批。负责公车改革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徐刚  联系电话:0454-8582717)

22、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科(国有资产党建工作室)。

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454-8668953)

23、企业改革发展科。

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及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重组工作。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配合驻市中央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所监管企业改革遗留问题。承担市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日常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约束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所监管企业厂办大集体的改革工作。

(联系人:纪延东  联系电话:0454-8222429)

24、企业财务考评科。

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工作。

(联系人:何志新联系电话:0454-8226425)

25、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联系人:刘闻达  联系电话:0454-8673719)

26、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联系人:曹宇 联系电话:0454-8249291)

27、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与人事教育科合署办公。

(联系人:李先静  联系电话:0454-8224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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