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电话:0453-561810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二、规划财务股
电话:0453-5618106
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
三、综合业务股(双拥工作办公室)
电话:0453-5618102
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各部门计划安置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拟订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指导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全市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承担烈士评定、报批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残疾等级审批和伤亡抚恤职责。
四、党办
电话:0453-5618108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
办公地址:海林市海丰路10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3-5618108 传真:0453-5618103
电子信箱:hlstyjrswj@163.com
负 责 人: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