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电 话:0453-7228106
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档案、群团、政务信息化、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资产管理、联络接待、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会、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对建设行业职业资格鉴定的申报管理工作;包村扶贫工作。
法治建设股
电 话:0453-8188181
负责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的普及、培训及咨询工作;住建领域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住建领域执法监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局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参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救援、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有关事故调查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局信访工作的受理协调、督办、管理,参与信访案件的定性和处理。负责“三供两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上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
建筑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电 话:0453-8188181
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和建筑工程招投标;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动定额管理;参与市政工程的竣工综合验收。综合管理全市人防工作。
行政审批股
负责住建系统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对住建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开展相关政策的动态综合研究。
综合股
电 话:0453-8188181
负责研究全市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文件起草、综合报告、全局目标管理、督察督办,负责房地产、保障性住房领域的研究和综合;负责项目包装,向上争取,招商引资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包企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海林市住房保障中心
负责人:吴 金
联系电话:0453-8182066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房地产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提供产权交易受理、交换、抵押、动迁灭籍、租赁登记备案、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及登记备案、房屋中介市场备案以及危房安全鉴定服务。提供房产档案利用服务,包括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房产档案记载信息查询。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服务招投标备案、业主委员备案,受理物业服务对象的投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评定物业企业信用等级,定期向社会公布。收缴、管理和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包括公房交存、转移、变更、返还、业主交存二手房、业主交存新建房。负责廉租住房的购买、销售、回购、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审定全市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对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配租资格认定、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配租资格退出确认。对开发单位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审核确认。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租赁补贴给付,包括人员资格审查、补贴结果公示。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包括资格登记审查、审核确认、确定居住人(摇号)、分配结果公示。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租金收取及维修工作。
海林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负责人:郭海光
联系电话:0453-8869678
主要职责:提供城市道路维修保障服务,确保主次干道、巷道、人行道平整无凹凸。提供桥梁、城市隧道维修保障服务,确保安全畅通,附属设施完好。对城市道路各类检查井巡察,督促相关产权单位进行维修维护。提供全市主次干道、巷道、桥梁的亮化维修保障服务,保证亮灯率98%以上。提供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亮化服务工作,保证亮灯率98%以上。配合有关部门对新建市政项目照明方案的制定,按照统一要求,推广新光源、新技术。对地下管廊建设资料统计综合。
海林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人:孙元成
联系电话:0453-7235015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指导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生产标准,规范建设工程责任主体的行为。组织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联合巡查。协调在建工程和保修期内的建设工程出现的纠纷,参与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处理。服务建设工程节能验收、竣工验收活动,指导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指导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和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提取使用。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市建筑工程节能工作。对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职工培训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海林市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人:宋维嘉
联系电话:0453-7116033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制定的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市村镇建设、规划提供指导服务。对全市村镇建设事业的综合统计,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科技成果的推广。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室内卫生厕所改造提供服务。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服务和指导,包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申请、发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海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453-7119607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和牡丹江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管理;负责临时占道施工工地界限(围挡)外的管理;负责全市公共场地停车场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检查井管护、桥下空间的管理;负责城区设置牌匾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审批后管理;负责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进行外墙装修、门窗改建、封闭阳台审核后管理;负责建设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挖掘的审批后管理;负责城区临时占道、露天市场摊位的管理和规费征收;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行使城市绿化管理、道路路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道路桥梁、城市照明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2项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7项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2项行政处罚权;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2项行政处罚权;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在公共道路路牙石以上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2项行政处罚权;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4项行政处罚权;负责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市区冬季清运冰雪工作。
海林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 腾
联系电话:0453—7222602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海林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负责人:张景忠
联系电话:0453—5618087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美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办法;负责对规划确定的绿线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市园林绿化美化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组织制定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美化行业规划并监督检查、指导实施;负责市重点绿化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施专用设备的管理、更新和改造;负责城市园林资源管理及立档建卷工作;组织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公园、景观河湖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化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并拟定计划;负责新建、改建项目附属绿地指标和绿化设计审查。
办公地址:海林市河西路156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3-7228106
电子信箱:hlsjsj@126.com
负责人:曹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