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1.办公室(0451-57983841)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党务、档案、政务信息、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史志、安全、保密、信访、综治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行政后勤工作。承担全县民政统计管理和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2.综合事务股(0451-57983841)
职责:依法对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年检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工作。负责现民政局直接登记和业务主管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意见和建议;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及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能,指导推进全县志愿者服务工作,指导社会工作项目制定并推进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县域内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县域内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方案;负责县、乡(镇)、社区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及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组织县域内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协调指导毗邻的县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隐患排查及纠纷调处。承担县域内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街路名称的审核及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指导乡镇街路命名及门牌号的设置工作;负责审核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依法查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违法案件。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婚姻登记、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指导国内居民婚姻登记和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殡葬事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依法规范丧事活动,对非法殡仪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县内跨区域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负责实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指导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国内居民收养登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