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责:
党建办公室 0451-53801423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街道党工委的决议、决定;负责街道党工委文件制发、文秘、印鉴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联系协调辖区内单位党组织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辖区统战工作,做好台胞、侨胞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为祖国统一做贡献;负责辖区武装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宣传工作,做好征兵各项初审工作;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指导下级党组织选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负责辖区统战、武装、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关心下一代、老科协等群团组织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安”工作及三级以下单位安全防火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普法教育与宣传工作;做好人大、政协相关工作等;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综合办公室 0451-53801423
主要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保密档案、督查考评、会议组织、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和离退人员的管理等工作;负责草拟街道办事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向上级部门报送各类文稿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街道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统计、村(居)财务监督管理、审计等工作。
城市管理办公室 0451-53801423
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交通、通讯、河道、水利、气象、畜牧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维护;组织和监督擅自设摊、堆物、占道和私建滥建等行为;承担抗台防汛、抗雪防冻、防潮等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服务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协助做好土地征用、拆迁改造等工作;参与新建居民区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居民委员会用房)以及其它配套项目的初审验收工作,对规划要求建设未达标准的,有权拒绝验收并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区直部门派驻机构及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队伍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区域发展办公室 0451-53801423
承担统筹推动区域发展;承担企业管理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人才经济等工作,协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承担科普、统计等工作;承担涉及农业农村事务的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布置的各类普查、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服务企业、安商稳商工作;对辖区内文明单位评选的建议权、推荐权。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0451-53801423
做好本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街道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农业农村综合服务相关工作。承担农(林、牧、渔)业生产服务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监管工作;承担河道及水利、气象工作;负责休闲农业、生态旅游管理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 0451-53801423
(一)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收缴党费和特殊党费;接纳流动党员,组织其活动或帮助其落实相应党组织等有关党内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文化综合相关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二)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单位提供政务服务受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街道整合调配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三)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四)承担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服务工作,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相关查询服务;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协助医保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险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计生管理的相关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0451-53801423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好司法调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街道办事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议、决定、指示;承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一般性生产者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