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室(加挂区委审计委员会秘书室牌子) 联系电话:0451-5372305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机关文电、信息、机要、档案、保密、督办、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电子政务;负责行政性文件起草印发;负责业务工作目标的管理和考核;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审计普法教育,审计刊物订阅管理工作;负责微机管理、机关工会、社会性事务工作;负责区审计局举报中心的工作;负责处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起草地方性审计管理办法。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局机关审计业务质量,依法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负责拟订全区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全区审计情况统计分析和报表报送。
财政金融行政事业审计室 联系电话:0451-53739960转503、504
负责审计区本级及区直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审计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和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负责审计区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审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负责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
负责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政法专项资金。
负责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履职责任审计室 联系电话:0451-53739960转505、506
负责对区委、区政府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
负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负责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负责跟踪审计党和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负责跟踪审计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投资项目建设审计室 联系电话:0451-53739960转404、405
负责审计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和建设运营等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负责重大项目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