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杨晓峰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建路10号
邮编:150001
工作时间:8:00—11:30,13:30—17:00(工作日)
值班电话:0451-87990253
内设机构:
一、党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负责街道机关、派出所及所属企事业、社区党的建设工作。中层干部推荐、竞争上岗。社区居委会书记的选拔、考核、教育和管理,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精神文明、人大、政协联络、工商、统战、老干部、宣传、工会、科协工作的具体落实。
联系电话:0451-87990252
二、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工作,印鉴管理工作,人事劳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区长热线、政务公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报表及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固定资产、财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地区统计工作、普查调查、协税护税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及大项目服务。
联系电话:0451-87990253(办公室) 87990250(财务)87990254(经济)
三 、城市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环境卫生、爱国卫生运动,清冰雪,门前“四包”。协助环保部门监督和管理居民区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组织和监督对私建滥建、擅自设摊、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行为的查处和管理。
做好与供热、供水等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安全大检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危房安全、督修工作。回复及督办城管信息平台信访件,居民垃圾清理费收缴,居民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指导与具体实施。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换届工作。
联系电话:0451-87990255、87990256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能
负责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红十字慈善、社会事务、计划生育、残疾人补贴、保障性住房、教育文体、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服务。
联系电话:0451-87990260(社会事务)、87990257(计生)
五、党群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社会保险经办、再就业政策落实与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等社会服务工作。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和宣传、走访慰问、帮扶解困等社会服务工作。管理、使用本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联系电话:0451-87990251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定期分析研究辖区治安形式,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反邪防邪、禁毒、打击走私、服务管理重点人群及精神障碍等社会工作。
联系电话:0451-55176254
七、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规范各经济组织用工支出及用工流程,统一各经济组织用工票据使用;核查各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年报系统、清化收等报表账目;培训各经济组织学习相关工作条例;指导监督各经济组织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数据复核;完善各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档案;备案各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议内容;检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情况;
联系电话:0451-55176837
八、司法所工作职责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451-5517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