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跃进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联系电话

哈尔滨市南岗区跃进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联系电话

5222024-06-21 16:53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保密档案、督查考评、会议组织、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3.负责街道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统计、村(居)财务监督管理、审计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1-58628072

二、党建办公室

1.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联系协调辖区内单位党组织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机制;

2.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指导下级党组织选举;

5.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

6.负责辖区统战、武装、民族宗教工作;

7.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做好人大、政协相关工作等;

8.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51-58628068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

1.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河长制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维护,组织、指导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物业、业主委员会管理;

2.保障服务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协助做好土地征用、拆迁改造等工作;

3.参与新建居民区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居民委员会用房)以及其它配套项目的初审验收工作,对规划要求建设未达标准的,有权拒绝验收并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

4.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市、区直部门派驻机构及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执法队伍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6.负责辖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1-58628089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做好基层建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慈善、教育文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2.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

3.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指导村(居)、社区做好综合服务站点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451-58628092

五、党群服务中心

1.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收缴党费和特殊党费;接纳流动党员,组织其活动或帮助其落实相应党组织等有关党内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2.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单位提供政务服务受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街道整合调配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3.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4.承担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服务工作,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相关查询服务;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协助医保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险相关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451-58628085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

2.负责开展信访、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

3.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4.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5.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以及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51-58628074

七、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1.负责做好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

2.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

3.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

4.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5.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

6.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

7.做好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8.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

9.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

10.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51-58628078

八、司法所

1.指导管理好人民调解工作;

2.指导管理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4.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好依法治理工作;

7.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处理好社会矛盾纠纷;

8.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9.完成好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451-5862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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