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龙市龙城镇党委、政府设下列综合性办事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崔爱华
联系电话:0433-426680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吴玉萍
联系电话:0433-4268810
负责机关党务、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非公组织党建、村级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牵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李娜
联系电话:0433-4260773
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 帮教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民落实消防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相关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等应急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韩香顺
联系电话:0433-4261317
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力资源保障和社会保障、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民族宗教、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 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人:廉光浩
联系电话:0433-4260133
落实农业农村发展战略相关惠农政策。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等技术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人:李文星
联系电话:0433-4260133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 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 的其他事项。
(七)扶贫与乡村建设办公室。
负责人:吴正宪
联系电话:0433-4260332
负责做好招商引资、乡村建设规划、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落实乡村排水、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护和农房建设与产籍产权管理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财政办公室。
负责人:廉明玉
联系电话:0433-4260330
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负责本级预算的编制、预算收支业务核算、年终决算业务,编制财务报表;负责本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负责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及其他惠农补贴的业务核算: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业务核算及监督管理;负责镇项目审批、申报、监管工作;负责镇各项金融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人大、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办公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37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3;30-17:00
冬季8:30-12:00,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