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事务、财务及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安全、保密、宣传、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435-6310075
(二)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基金监管科)。
落实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和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保障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指导医保经办业务。监督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人次和总额控制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方式。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按职责分工落实深化医改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贯彻执行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0435-6310070
办公地址:集安市黎明街645号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5-6310075
负责人姓名:魏永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