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医政医管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红十字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规范和标准;指导临床护理、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负责医疗事故争议的调查及处理;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紧急救护;负责全市征兵、招生、劳动鉴定体检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吉林省药品增补目录;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配送、使用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
负责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及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选拔。
负责宏观指导全市保健工作,承办在我市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负责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联络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的有关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负责组织群众性卫生救护及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自然灾害的救济活动,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能力建设。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工作发展和政策落实,指导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和绩效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2526
(二)中医药管理科。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医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法规;拟订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的医政管理,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3558
(三)疾病预防控制科。
拟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开展疾病监测和预警预测;负责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和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做好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指导;负责承担自愿咨询、筛查和治疗工作。
负责做好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参与地方病防治工作;负责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指导。
承担和落实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
联系电话:0435-6224608
(四)法规监督科。
负责审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的案卷,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负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卫生健康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健康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落实省和市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制定本系统消防、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化建设、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并检查落实。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基层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各种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负责软环境建设工作。
负责普法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13442
(五)家庭发展科与妇幼健康科。
负责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制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承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担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统计和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开展妇幼卫生健康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全市基层保健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435-6223558
(六)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及纳入机关统一管理的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监督、管理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制定及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
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58687
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工会相关工作事宜。
联系电话:0435-6222973
办公地址:集安市迎宾路1153号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5-6219088
负责人姓名:徐沛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