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集安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班子会议参加人员的通知召集,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督查、档案、机要、保密、财务、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等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减轻工业企业负担工作。
贯彻执行党委和政府核应急工作部署。建设和管理我市核应急预案体系,推进核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协调与上级部门工作联系,推动建立并管理市核应急指挥中心;编制市核应急工作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应急演习演练和专业培训;接受、传递、报告核应急信息;组织协调市核应急委专家委员会和联络员开展工作。在市发展核能源时,履行核安全监管职能。
联系电话:0435-6225825
(二)经济运行监测协调科。
制定全市年度及中长期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动态,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对地方组建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等案件的查处和善后处置工作;负责对新设立的地方小贷公司法人金融机构的初审和申报等前期工作;负责市属小贷公司的考核;贯彻执行国家、省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计划和规划;代表市政府协调我市金融业发展。
联系电话:0435-6223271
(三)投资与规划科。
负责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和地方(区域)性产业政策,起草本行政区域内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规章草案,组织相关行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备案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不使用政府财政性投资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组织全市制药企业和其他高科技企业在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技术领域,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国际先进标准,实施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组织全市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实施相关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推进我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更新换代,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水平。
联系电话:0435-6222334
(四)能源和信息化科。
根据无线电管理权限,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组织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产品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实施和应用推广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节能降耗监察。按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负责域内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3809
(五)民营经济科。
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地方性政策和措施。统计报送民营经济运行数据内部信息;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组织民营企业进行技术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内外经贸活动。负责指导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创新建设,组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展企业诚信、创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器载体建设。
联系电话:0435-6222334
(六)企业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推进和深化工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及管理创新,协调做好工业企业各类管理人才的引进、管理工作;负责局属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手工业联社相关业务及局属留守企业管理工作。解决和处理局属工业企业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
承担主管民爆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局属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方面,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联系电话:0435-6223809
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和指导局属企业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5839
办公地址: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5-6225825
负责人姓名:魏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