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于2017年6月12日,隶属于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人,其中领导指数1名,工作人员5名。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责:辽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法受理、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接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等工作。
院长:范伟
办公电话:0437-3334337
岗位职责:
1.负责仲裁院全面工作;
2.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员(仲裁员):冯健平
办公电话:0437-3334310
岗位职责:
1.负责仲裁服务窗口咨询、调解仲裁案件的受理、立案、庭审、裁决(调解)、归档工作;
2.负责仲裁院财务会计、记账,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3.负责仲裁院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监督;
4.负责仲裁院党务工作;
5.负责仲裁院办公用品及生活设施的提出、购置、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仲裁院综合管理工作:文字综合、公文写作、公文收发、文电处理、档案管理等;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和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科员(仲裁员):荣志强
办公电话:0437-3334310
岗位职责:
1.负责仲裁服务窗口咨询、调解仲裁案件的受理、立案、庭审、裁决(调解)、归档工作;
2.负责仲裁院财务出纳工作;
3.负责仲裁院人事、劳资、职称、“五险一金”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和协助其他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