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16441)负责人:王立海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法规综合科(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11116)负责人:于恒立
研究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分析预测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形势,提出调整经济政策及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工资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审核上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拟定并执行彩票管理制度,监督彩票发行;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全区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和基础工作等级考核验收,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拟定财政稽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和打击扰乱经济秩序案件;牵头组织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罚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区各执法、执罚部门的罚没款、物的收缴、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各执法、执罚部门的票据发放、使用、检查及管理工作,负责对罚没款、扣押物试行“专户收缴,专户管理”及相应的退还,缴库工作,确保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负责罚没款的收缴检查及报表工作;对执法机关罚没和扣押物品进行稽查。
(三)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17092)负责人:宋宝元
负责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编制区级政府采购中长期计划、集中采购目录及区级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受理区级政府采购的投诉事项;研究制定管理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有关的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做好重点商品的控购审批。
(四)预算科(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18641)负责人:王炳心
负责提出并拟定全区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拟定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区本级年度预算草案;编制汇总年度全区预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及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编制区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区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组织执行区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卡、国际农业发展银行)等贷款的对外谈判、磋商业务、可研考察、转贷银行的确立及外债资金的使用、偿还的财务监管;负责国内相关金融机构及投资公司对地方政府相关项目的融资、投资业务的立项、考察、管理、使用、偿还的日常监管。
(五)国库科(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22101)负责人:马娜
研究拟定并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及区对乡镇的财政资金调度;跟踪分析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区直部门决算,汇总年度全区财政总决算,批复乡镇决算;统一管理区级财政预算单位的银行帐户;依据《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按法定程序负责核定和审批赔偿费用;负责审查、办理减、免、退税业务和全区有关地方税收资料的统计分析,加强税收监督,及时提出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建议;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提出地方税收减免和对全区预算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负责拟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拟定政府债务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内债发行、兑付及二级市场管理;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六)经建科(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20098)负责人:许娜
负责掌握区本级经济建设等部门基本情况,并参与经济建设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牵头负责与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项目安排;财政性基本建设性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会同经济建设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申报项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要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的效益考核与评价;负责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基本建设项目评审;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经济建设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全区企业年度税收计划,掌握全区企业税收完成情况及企业产值、销售、利润情况;参与全区产业政策的研究工作,参与研究政府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并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负责监管区直国有企业财务并拟定相应的财务制度;负责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管理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
(七)行财科(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12015)负责人:刘海燕
负责掌握行政、政法、教科文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行政、政法、教科文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性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行政、政法、教科文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要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行政、政法、教科文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八)农财科(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18598)负责人:颜明
负责掌握农业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农业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企业财务;负责组织收缴、使用管理水利建设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农牧业税特大灾情减免;会同农业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要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农业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九)社会保障科(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29925)负责人:鲁宏霞
负责掌握社会保障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社会保障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要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筹集、运行监管和预算审批社会保障资金。
(十)党支部(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16441)负责人:葛兵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534756)主任:梁冬梅
(1)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维护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权益。
(2)代表区政府向国有独资和重点国有控股公司派出监事、董事,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制定所出资金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
(4)负责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
(5)负责组织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资产统计、资产清查等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益及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的收缴。
(7)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资产处置、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抵押担保等事项;协助办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更新、报废手续。
(8)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22945)主任:张东达
(1)配合国库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协助预算控制和用款计划审核工作;
(2)负责建立区预算单位收支总账及分类管理系统;
(3)承担区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审核、支付、会计核算和工资统发管理工作;
(4)实施对区预算外资金的入库管理和监督工作;
(5)承担财政收支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
(6)负责国库支付系统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
(三)罚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11116)主任:赵盖平(代)
(1)负责向各执法职能部门宣传贯彻罚没法规及有关政策、条例。
(2)负责向各执罚部门发放罚没票据及对其罚没票据的使用、保管,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向市罚没办报送月、季罚没收入报表。
(4)负责对各执罚部门罚没款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财政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11116)主任:赵盖平
(1)根据国家及省市部署的“金财工程”建设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金财工程”建设;
(2)配合相关科室搞好财政业务软件的开发、应用,组织开发本级办公自动化,逐步完善网络系统,实现与省、市的联网;
(3)负责本级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系统的维护,确保网络系统的运行安全,为全局提供技术服务;
(4)建立和管理全区财政信息数据库,确保数据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5)负责本级财政信息的传输、搜集、处理和发布;
(6)为局领导和业务科室提供资料和决策依据;
(7)负责本级财政人员的计算机应用知识的培训、辅导工作;
(8)负责财政信息方面的业务宣传,搞好网页内容的建设,收、发、转省厅各类电子邮件。
(五)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434-35164413522945)主任:付博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研究制定辖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拟定本级非税收入统筹方案;
(二)负责非税收入等所有财政票据的领发、保管、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四)核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组织、委托和督促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
(五)负责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查落实,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协同监察等部门,依法查处各种违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负责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核对、清算与化解。
办公地址:吉林省四平市开发区大路469号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三楼东侧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 8:30-11:30,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4-3516441
邮政编码:13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