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科室及职能
四平市气象局内设3个科(室),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分别是:
办公室:落实省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宣传、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档案,保密、安全生产、外事接待、人事管理、办公自动化和应急响应的协调等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工作,承办全局性综合报告、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的起草及综合协调,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承办职工劳动工资、职称评聘、教育培训、录用调配、干部考核任免、老干部管理工作及妇女等工作,负责行政后勤管理。联系电话:0434—3266900。
政策法规科(党建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管理与政策指导工作,负责四平市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和施放气球飞艇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工会等工作。联系电话:0434—3265900,0434—3263500。
业务科技科: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保护全市气象观测环境,负责检查指导本地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承担气象科研、气象学会、自动站、科技档案、探测装备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434—3266300,0434—3266221,0434—3260798。
二、直属事业单位科室及职能
四平市气象局直属科级事业单位五个,分别是:
气象台:负责全市长、中短期及短时天气预报、警报的订正、制作和发布;负责提供公益服务产品和决策服务产品,制作和发布新闻媒体所需的气象服务信息;负责开发、研制预报新产品并负责指导县局的天气预报服务,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请令及作业指挥工作。联系电话:0434-3260060。
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负责专业专项有偿服务,电视天气预报背景广告合同的签订和市场开发,负责全市电视天气预报节目的制作,负责雷电灾害调查及鉴定、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及评估、防雷行政审批和社会安全监管工作的技术保障工作。联系电话:0434—3266100。
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的规划编制、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工程实施等工作的技术支撑,负责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服务和研发,负责本辖区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维修和全市区域自动气象站设备检定工作,负责市局中心机房、通讯、办公网络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维修,以及弱电障碍处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网络系统规划建设、改造和日常维护与管理,负责本辖区内综合观测系统设备维修,以及新增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维修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网络及装备保障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统筹协调本辖区内相应的技术保障任务。联系电话:0434—3265900。
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日常管理、安全检查、人员培训、组织协调及实施作业。联系电话:0434—3261300。
财务核算中心:承担全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台站建设规划的制定;承担全市气象部门计划财务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地方事业费及基本建设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0434—3260136。
三、办公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576号
办公时间:冬季工作日:8:30—11:30 13:00—16:30
夏季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