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机构负责人:李伟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5109007
机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时: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机构办公地点: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农业畜牧科、农村工作科、水林交通科。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803室
联系方式:0431—85109007
(二)农业畜牧科。指导全区农业生产和种植业结构调整、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救灾减灾、农情统计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农业科技培训工作及水产渔业相关工作。宣传并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负责拟定全区畜牧业发展计划;负责全区畜禽繁殖改良、科技推广及科技培训;指导动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村动植物防疫工作;负责全区畜禽及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依法综合协调畜禽屠宰工作及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农村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农村财务管理;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审计工作;负责实施农村各项改革工作;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813室(农业)、817室(农机、畜牧)、816室(农经)
联系方式:0431—85109273(农业) 0431—85102016(农机、畜牧) 0431—85481249(农经)
(三)农村工作科。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800室
联系方式:0431—81133199
(四)水林交通科。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水利、林业、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水利、林业行政执法。
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和林业资源管护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负责编制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质量。
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市水务局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落实市水务局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落实市水务局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指导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804室(水利、河长办)、815室(林业)、815(交通)
联系方式:0431—85109145(水利、河长办) 0431—81133115(林业) 0431—81133115(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