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4412024-04-01 17:46  95商服网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

机构负责人:张文伟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85109075

机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时: 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3:00至17:30

机构办公地点: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和党员的管理工作;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606室

联系方式:0431-85109075

(二)预算科。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工作,统筹全区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汇总年度全区预算;负责全区部门单位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全区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负责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和制度,规划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负责预算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类指标和评价标准库,科学运用评价结果;负责专家库及中介机构库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预算绩效考核的计划;负责预算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落实和管理公共安全应急保障资金;负责建立区级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一发放;负责管理全区罚没工作;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执行财政预算,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编制、审核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提出全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负责财政收支的会计核算;负责政府融资业务的有关工作;负责政府内外债务的管理;拟订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拟订外事活动及各类因公临时和长期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负责彩票资金管理;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编制区级非税收入计划,分析调整非税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的运行及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开展会计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讼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615室

联系方式:0431-85109388

(三)国有资产管理科。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区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职责;负责拟定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和调剂;负责所监管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清查、评估确认等工作;负责所监管资产的出让、出租、出借、担保等涉及出租人权益事项的审批和收益管理工作;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619室

联系方式:0431-85109072

(四)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科。负责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及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抚恤与救济、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研究与制定;拟订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方面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与监督管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与细则;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619室

联系方式:0431-85109072

(五)经济建设科。负责政府投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制定及组织实施等职责;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牧业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相关财政支农政策,协调各项财政惠农政策的落实;负责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及绩效考核;负责农口事业单位资源性资产的监管;管理和指导镇财政工作,指导农村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规划、园林、市容环卫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筹集、分配、监督管理及城市维护建设方面的专项资金管理;参与城建等部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计划的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项目预算、竣工决算;负责全区住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参与住房制度改革的研究;参与城建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绩效评价;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编制、汇总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政府采购决算;负责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批;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管理。负责定点采购的管理;对定点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采购人定点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和评标委员资格;按法律规定的权限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负责审核政府采购合同的管理;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管理事务;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617室

联系方式:0431-8510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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