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及 主要职 能
( 一 ) 党群工作部 ,
人员编制5名, 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
主要职能:
1. 负责党工委会议的会前准备、会议召开,会议记录并形成文字材料。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和措施,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承担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建设 。
3.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4.制定园区思想宣传、理论学习、主题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管委会 意识形态工作,承担 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 统筹协调组织网络宣传和舆情处理工作,维护互联网安全。
6.负责开展园区统战工作,巩固党的政治基础。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盖州市委做好干部培养、考察、任用和监督工作。
8.负责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参与管委会行政管理体制、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各部门设岗定责工作。
9.负责制定机关 工作人 员工资待遇绩效考核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10.负责干部培训工作,拟定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11. 负责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制定人才流动管理措施和规定, 拟订人才引进政策,做好高层次人才信息收集、引进工作,为园区发展储备优秀人才。
12.负责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政治审查、机关事业人员退休办理等工作。
13.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 妇联 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
1 4 . 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
1 5 .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 6 .负责承接上级党委及其部门部署的相关工作。
1 7 .完成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金明
电话;0417-6161023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
(二) 综合办公室 ,
人员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
主要职能:
1.承担 党工委、 管委会 两办工作 职能,负责 党工委、 管委会文件、 文电 收发、领导批示的办理和相关文件材料起草、文字综合等工作,承办各部门请示报告的处理反馈及公文审核工作。
2.拟订实施管委会工作规划,保障管委会工作运行;协助管委会领导了解掌握工作情况。
3.负责 承接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督查工作;负责督查 各部门对 党工委、 管委会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指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向 党工委、 管委会领导报告。
4.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组织建设和管理,以及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 会议系统建立、调试、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
5.负责 党工委、 管委会 机要保密、印信管理工作。
6.负责管委会总值班,协助管委会领导做好需由管委会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负责上级机关领导及来宾到园区视察、考察、检查、调研等活动的公务接待工作。
8.负责 承接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法治工作;负责 管委会法制工作。
9.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园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管委会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负责机关车辆的使用、调度、维修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11.负责管委会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物业、保安、保洁、食堂等。
12.负责承接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3. 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
14.负责承接市政府对管委会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的调度、督促和汇总上报工作。
1 5 .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 6 . 负责承接 上级党委、 政府 办公室部署的相关工作。
1 7 .完成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于潇
电话; 0417-6165111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
(三)经济发展局,
人员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
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园区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园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负责制定园区各项指标计划及实施方案。
4.负责园区经济运行工作、在管理权限内行使备案、核准、审批职权。
5.负责园区各项经济发展指标统计汇总及分析工作。
6.负责规划园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
7.负责园区开工亿元以上项目指标。
8.负责园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9.监测分析园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及日常运行,完善工业企业信息服务。
10.研究制定和推进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工业企业信息化项目审核申报工作。
11.指导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负责直属工业企业的改革工作,负责技改工作,联系工业行业协会。
12.负责国家投资项目的包装、园区企业享受省、市优惠政策申报落实工作。
13.负责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指标和工业用电量指标。
14.为园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协助企业办理发明专利申报等工作,负责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技术合同指标。
15.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
16.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7.负责承接 上级 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部署的相关工作。
18.完成管委会承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赵维新
电话; 0417-6161020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
(四)产业项目服务局 ,
人员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
主要职能:
1.负责调查了 解 国际国内及区域精细化工、能源贸易等方面的发展趋势,结合园区产业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发展状况,定期梳理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2.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拟订辖区产业项目服务的规划、标准,并统筹协调推进落实。
3.负责与相关行业、产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联系,为园区企业创新发展、引进人才搭建对接平台。
4.负责制定执行项目管家制度,建立管委会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协调各职能部门及供水、供电、交通、通信等单位,为项目建设提供全链条服务保障。
5.建立企业需求动态信息共享平台,掌握园区企业运营状况和产业发展态势,收集、反映企业对政府政策、法规、措施的意见、建议。
6.建立“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受理企业提出的各种资金、项目支持申请,并开展咨询培训,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工作。
7.制定服务企业政策,统筹四个一帮扶工作,指导各部门帮扶业务;负责对接市重大项目办公室相关工作
8.负责协调港区一体化发展,负责仙人岛与营口港的联系工作;收集港口信息,掌握港口发展动态,了解港口需求,协助园区企业与港口的联系对接工作。
9.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
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1.完成管委会承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邢邦治
电话; 0417-6161115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
(五)营商环境局(行政审批局) ,
人员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
主要职能:
1.负责本级职能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事项集中审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承接好上级“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按照本级行政审批职权、审批事项开展工作, 不断创新 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打造办事方便的新高地。
3.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园区营商环境建设及监督检查工作,受理 12345 服务热线、8890 服务平台、民心网等相关投诉、举报工作。
4. 负责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 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严格执行规划 管理工作 。
5. 负责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园林绿化工程等管理工作 。
6. 负责园区各类国有投资建设工程的实施管理和工程招标工作 的监督管理。
7. 负责承揽工程的 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的资质审查工作 。
8. 负责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
9. 负责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的预决算初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
10 .负责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方案审查、两证一书的核发。
1 1 . 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1 2 .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 3 .负责承接 上级 营商环境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林草局等 部署的相关工作。
1 4 .完成管委会承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学东
电话; 0417-6161877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
(六)投资促进局,
人员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
主要职责:
1. 负责拟定招商引资和招引人才的政策、规定及招商引资、引才工作的总体协调、宣传、服务和统计归口工作 。
2.制定园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计划,负责招商指标;负责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招商工作。
3.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知名品牌、重点项目、大项目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内联引资指标。
4. 负责组织重点招商引资、引才项目的策划、接待、洽谈、跟踪、推进、落户工作 。
5. 负责制定招商引资年度考核 、 奖惩办法 ,并组织兑现。
6.负责园区对外开放工作,制定利用外资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际利用外资指标。
7.负责制定、实施园区赴国外、境外的招商计划。
8.协调、鼓励外贸出口企业,扩大外贸出口量。通过学习掌握国家相关政策 ,积极应对外贸出口风险;享受省、市政府及园区相关优惠政策,实现园区企业利润最大化。负责外贸出口指标。
9.负责研究制定园区商贸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监督指导商贸物流行业发展,协调解决商贸物流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1.负责智慧园区建设工作,建立大数据库和数据平台运营
12.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
13.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4.负责承接 上级 商务局、投资促进局 等 部署的相关工作。
15.完成管委会承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振凯
电话; 0417-6161997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
(七)财政局,
人员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
主要职责 :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和税收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编制年度园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汇总年度预算,管理园区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3.负责根据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园区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指标。
4.负责管理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并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5.负责拟定并监督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及政府公共财产管理的有关政策、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
6.负责管理监督园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编制预算决算、管理验收评审工作,贯彻和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7.负责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管委会的直接和间接债务。
8.负责贯彻执行《会计法 》《 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园区会计工作,制定会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9.负责监督园区的财政收支和各部门的财务活动,监督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指导和管理园区罚没工作。
10.负责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1.负责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园区管委会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的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2.负责对管委会所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并负责组织所属企业人员的委派聘用、 调转、 薪资待遇批复、绩效考核实施等工作。
13.负责对管委会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台账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4.负责建立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银企合作关系,落实投融资工作任务、负责融资平台的管理,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筹集园区建设发展所需资金和融资项目包装、信用评审、债项评审、贷后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
15. 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
16.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7.负责承接 上级 财政局、审计局 、 国资 委 部署的相关工作。
18.完成管委会承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申思
电话; 0417-6161077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
(八)应急环保局,
人员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
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环境保护规划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 各类台账 。
2.负责编制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3.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协调解决园区企业安全事故,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4.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开展执法、处罚工作,受理安全生产及环境污染举报,对超出职权范围的各类违规案件,及时协调上级部门依法查处。
5.负责 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6. 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7.负责 依法监管辖区内石油、天然气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业落实管道保护责任主体,排除管道安全隐患。
8.负责组织对园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9.负责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审批工作。
10.监督实施排污申报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推行污染物集中控制,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理 12369 环保热线及网络平台投诉信访工作。
11.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12负责拟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负责海洋生态保护工作。
13.负责园区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调查工作。
14.负责燃煤锅炉取缔及综合整治工作。
15.负责监督管理开发区减排目标的落实,实时监控园区内在线数据超标审核按时上报工作。
16.负责园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工作 。
17.负责审核建设项目用地环保性质与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18. 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
19.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20.负责承接 上级应急 管理 局 、生态环境保护局部署的相关工作。
21. 完成管委会承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白冰
电话; 0417-6161455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