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及办公电话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联系电话:0416-3864380 3864387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生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字综合、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实绩考核、舆情应对、网络安全、官网运维、信访等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政务宣传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统计工作,统筹协调各科室做好全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设施的维护与建设。
(二)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联系电话:0416-3864393
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监督实施国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落实,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三)艺术发展科 联系电话:0416-3864398
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和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承担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工作。
(四)公共服务科 联系电话:0416-3864392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监督实施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文化、文物和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文物和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装备技术提升。
(五)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416-3864395 3865510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体育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文化产业和服务“走出去”,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形势分析、旅游总收入指标任务。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六)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416-2838452 3866610
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市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行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拟订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及体育行业行政审批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及体育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类社会团体登记、变更、注销前审批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科室做好全行业安全管理。承担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监督体育市场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和等级标准考核工作。落实市委两新工委有关工作的相关要求,指导开展本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本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抓好具体落实;指导本行业两新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党组织组建、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党务工作者培训、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等工作;研究制定本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总结、宣传本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定期向市委两新工委汇报;完成市委两新工委和主管单位交办的任务。
(七)文物科 联系电话:0416-3864391
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规划和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的申报(审批)、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组织指导、检查和验收全市的考古发掘项目,组织实施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文物勘探工作。拟订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审核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文物系统的安全保卫、消防、技防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拟订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博物馆制度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引导民间收藏,依法管理文物流通、购销、拍卖,规范文物鉴定服务机构,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促进海外文物回流等。市场管理科和两新组织行业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八)广电科 联系电话:0416-2829277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指导、审查、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以及节目评价,指导调控电视剧和广播剧的播出。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等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查处非法广播电视台。监督管理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行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指导和监管,组织拟订和实施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群众体育科 联系电话:0416-2812774
研究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并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各类人群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负责体育类社会团体登记、变更、注销前审批;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工作,对违反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使用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含全民健身设施)批准;负责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其功能、用途审批;负责对开展与公共文化教育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行为的处罚;负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工作。
(十)竞技体育科 联系电话:0416-2815031
研究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研究掌握国内外竞技体育发展趋势,拟订相应对策;拟订全市性体育竞赛制度和竞赛计划;统筹协调大型体育赛会的组织、参赛工作;负责各项目运动员和裁判员等级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与政策;负责省级以上赛事运动员资格审查,参与指导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活动营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和管理,开展青少年体育相关工作研究和培训;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一)对外交流与合作科 联系电话:0416-3864499
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国内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国内外及对港澳台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项目工作,负责境内外旅游区域合作,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外事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推广及重点品牌促销等活动。
(十二)机关党组织办公室(人事科)联系电话:0416-3864350 3864390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各科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群文、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体育等行业职称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组织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办公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丹丹 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