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清原县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4992024-02-25 08:49  95商服网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办)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农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局文字综合和农业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农业农村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人:赵岩

办公电话:   024-53023925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7号

二、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办公室(农经办)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人:邴大允

       办公电话:024-53023725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7号

三、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办公室(农发办)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扶持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村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垦系统行业管理,负责农垦国有资源的监管、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与对外工作。

提出农业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制订扶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并组织农业投资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人:宋延南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7号

四、农业种植业管理办公室(农业办)

承担稳定粮食产能、设施蔬菜产量的指标任务。起草种植业、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提出扶持种植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种植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牵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按规定发布农情信息。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参与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

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按规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

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行政审批相关规章制度,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人:孙凤福

      办公电话: 024-53033067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7号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质量安全办)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兽药饲料业、畜禽屠幸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兽药、饲料行业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硏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

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人:果强

      办公电话:024-53039946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7号

六、畜牧业产业发展与渔政管理办公室(畜牧渔政办)

承担畜牧业渔业经济指标任务,拟订畜牧业、畜禽种业及渔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次产业整合与产业对外合作,负责推动“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和旅游畜牧业发展,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渔业行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指导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负责畜牧渔业安全生产,查处安全事故。负责人:陈彦斌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7号

七、动物防疫办公室(动物防疫办)

拟订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政策、规划、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培训和科普宣传,承担全县动物疫病预防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实施动物卫生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动物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监管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兽医行风建设工作。

组织实施畜牧业和渔业行政审批相关规章制度,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负责人:赵凯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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