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1.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令第 252 号,2004 年6 月27 日予以修改)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1.1 需提供材料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①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开办资金确认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④事业单位章程草案(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⑤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⑥住所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⑦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事业单位设立审批—点击申请材料—选择7—空白表格下载
⑧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事业单位设立审批—点击申请材料—选择 8—空白表格下载
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 1216 号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②网上办:网办地址:鞍山市政务服务网 http://spj.anshan.gov.cn
1.3 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
1.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412-5578878,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5578806 咨询投诉。
2. 事业单位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令第 252 号,2004年6 月27 日予以修改)第十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1 需提供材料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①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开办资金确认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④事业单位章程草案(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⑤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⑥住所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⑦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事业单位设立审批—点击申请材料—选择7—空白表格下载
⑧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事业单位设立审批—点击申请材料—选择 8—空白表格下载
2.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 1216 号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②网上办:网办地址:鞍山市政务服务网 http://spj.anshan.gov.cn
2.3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2.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412-5578878,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5578806 咨询投诉。
3.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令第 252 号,2004年6 月27 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3.1 需提供材料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①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开办资金确认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④事业单位章程草案(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⑤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⑥住所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⑦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事业单位设立审批—点击申请材料—选择7—空白表格下载
⑧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注:表格下载路径: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选择铁东区—搜索事业单位设立审批—点击申请材料—选择 8—空白表格下载
3.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 1216 号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②网上办:网办地址:鞍山市政务服务网 http://spj.anshan.gov.cn
3.3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3.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铁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412-5578878,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5578806 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