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8159808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督查督办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行业协调和督查科
联系电话:0411-88159805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 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作。组织起草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统筹组织协调综合性 大检查和综合性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省、市对区级政府 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区直部门和各街道的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 常工作。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 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 组织实施。推动应急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按权限负责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 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联系电话:0411-88159806
负责区属化工(含石油化工)、 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 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港区内仓储经营企业除外)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情况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 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 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 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协调危险 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相关企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 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指导气体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工 作。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 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 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制定并组织执行管道事故应急 预案。承担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联系电话:0411-88159803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非煤矿山、工矿商 贸生产经营单位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的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 (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 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区铁 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 看守道口和企业管理的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 担区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执法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411-88159810
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 石油(成品油管道除外)、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 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 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执法 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 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受 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负责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 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 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专项督查、专项整治 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 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 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工矿商 贸(煤矿除外)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备案等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11-88159809
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制建设,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落实,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 件和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 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局进入区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办结工作,协调涉及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组织办理事项所需的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参与听证等,承办本局和区营商环境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舆情 应对、信息收集、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和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应急救援 队伍宣传教育工作。
综合减灾和物资保障科
联系电话:0411-88159816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 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 生活救助。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抗震设防、防震减灾等相关工 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监督实施相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街道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督导消防监督、火灾预 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 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 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411-88159817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 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协调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关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拟订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