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11-86319465
负责机关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政务、政务信息、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党群、信访、离退休干部、接待、安全、后勤等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编制、人事管理和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的国有资产、财务、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内设办理投诉平台诉求;协调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民政法制监督工作;落实移交区民政局的事业单位托管人员工资代发;负责民政数据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办结工作,拟订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进驻区行政大厅人员的管理,承办本部门和区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联系电话:0411-86319472
负责指导实施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依法指导村委会、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开展社区建设的总体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拟定发展规划、政策引导和组织推进;指导居委会、村委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引导基层开展居民自治创建活动;组织、协调、推进全区的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指导完善村委会和居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村委会、居委会开展村务、居务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村委会和居委会成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依法对全区性社会团体、社会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进行年度检查。
社会救助科
联系电话:0411-86319470
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辖区社会救助体系;负责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等工作,并对保障金审批、管理、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司法、住房、教育、就业等其他辅助救助工作的落实;负责对全区困难群体的临时性困难的救助工作;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社会工作和社会事务科
联系电话:0411-86319460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区公墓建设和管理,负责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工作,拟定全区行政区划规划,负责辖区内路街巷命名(更名)和地名门牌办理工作,负责地名标志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区划勘界工作。
养老和老年人福利科
联系电话:0411-86319473
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指导全区福利建设和管理。落实养老福利、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高龄老人、麻风病人、知青公残等资金补贴政策。负责全区养老福利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