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苏家屯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9082024-01-22 15:14  95商服网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等工作,负责局综合业务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民意诉求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和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务、工会工作,协调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分局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冯馥博 办公电话:024-89821991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信访和法制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审核,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法律、法规资料的收集、编辑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人:万广 办公电话:024-89835869

(三)行政审批科。负责以核发“一书三证”为核心的城乡规划管理类,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指导、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负责不动产测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万平 办公电话:024-24308566

(四)空间规划科。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组织编制、修订和调整国土空间规划。承担主体功能区、区域发展等规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负责区域性重大项目规划协调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调整控详规划、城市设计及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指导编制、修订和调整村庄规划。负责建立专项规划体系,指导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规划。负责全区历史文化名城紫线管理及规划指导工作。

负责人:李爽 办公电话:024-89828678

(五)资源调查利用科。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承担区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首次登记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首次划拨、出让、租赁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市场监管、动态监测、信用体系建设。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

负责人:石巍 办公电话:024-29827003

(六)空间用途管制科。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编制管理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执行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组织更新征地区片价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人:赵群 办公电话:024-89822309

(七)耕地保护监督科。组织开展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土地开发、整理及复垦政策,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相关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落实,负责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实施基本农田划定和基本农田补划验收工作,实施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指导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验收等工作。

负责人:李程 办公电话:024-89821694

(八)矿产生态修复科。组织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地质勘查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指导矿业权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明先 办公电话:024-29823001

(九)林业管理科。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调研工作、森林保险工作。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政策、重点工程建设规划、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组织、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林地经济项目建设和发展。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监督、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承担森林、草原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拟订林业、草原资源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重点国有森林资源和生态公益林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林政案件稽查和林权争议处理。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市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造林指标任务。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承担林木种子、种苗和草种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报批。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拟订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工作。负责林业、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人:杨俊涛 办公电话:024-89822783

对外服务窗口:

负责人:吴万平

对外窗口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对外窗口电话:024-898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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