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内资企业因逾期报送公示企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如何办理?

陕西内资企业因逾期报送公示企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如何办理?

42362018-02-25 12:51  中国政务服务网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未按照《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自列入异常名录之日起3年内依照《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逾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办理程序:

1、补报与公示企业年度报告。访问陕西省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www.95ye.com/shop/9709.html),点击网上办事,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企业入口,选择企业年度报告,(未办理企业联络员备案的,须先进行企业联络员备案)在企业联络员登录口页面下点击“备案”键,在企业联络员备案页面填报相关信息(注:联络员手机号码须为陕西省境内号码),完成后点击“提交”键,页面提示语:“企业联络员备案成功,请登录年报”字样,即完成了联络员备案。(已完成企业联络员备案的,直接登录年报),在企业联络员登录口填写登录信息(注:在“手机验证码栏”填写时,须先点击其后面的“获取验证码”键,将手机获取的短信验证码输入;点击打开“请先阅读《年度报告告知书》”,在其页面下方的方格内点击划勾)完成登录,选择“年度报告在线填录”模块进行年报补报(可参考网上办事大厅下方办事指南页面下的《内资企业年报公示操作指南》),年报信息必须补报完整准确,不能缺漏项(注:股东信息填写时,须点击其后的“修改”键,对其信息进行详细填写。

如:股东认缴出资时间为:企业所报年份12月31日前最后一次认缴出资的时间即股东认缴的初始时间,不为若干年后实缴到位的最终时间;若股东实缴出资额为“0”,则其出资时间填写所报年份的最后一天,即****年12月31日),补报填写完,必须点击最后一页下方的“提交并公示”键,最终完成年报补报。

2、上传核查相关数据。企业完成补报年报报告后,根据规定要求上传核查所需的材料,具体上传方法见:《移出经营异常企业上传资料操作说明》。(有审计报告的企业不用上传核查数据,直接提交补报年度的审计报告)

3、申请移出异常名录。补报公示完成,按规定成功上传核查所需要的材料后,企业须持《逾期年报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登记注册的工商年报部门申请办理移出异常名录手续。经工商部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将该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移出的,在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工商公示信息栏,异常名录信息中公示移出原因、移出时间与移出机关。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借贷,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企业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将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严重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包括新设立企业和原有企业)。

附件:1、逾期年报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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