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
百度搜索一下进入工商总局的官网。
在上面不但可以看到企业注册时的基本信息,还可以查询经营是否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
鼠标移到右上角的【导航】图标,显示出全国各个省份的连接。查询前先点击进入相应的省份,不然会搜索不到哦。
如:点击浙江,打开进入浙江省的界面。
在框内输入搜索关键词,可以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输入公司名称,点击搜索,弹出验证窗口,拖动完成验证即可。
展示与所有相关的企业列表,点击进入可以更详情的看到企业信息。
具体信息可以进入查看。
企业发现公示的信息有误时怎么办?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政府部门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政府部门予以更正。 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但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2013年度企业年报信息修改时间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企业对其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什么时候提交企业年度报告?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陕西省各级工商登记机关(西安市及下属登记机关除外)登记注册的企业,2013年度年报时间延长到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及以后年报时间为下一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下属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因《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2013年度年报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及以后年报时间为下一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企业应当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