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11292023-12-22 17:56  95商服网
办公室

责任人 王光祖

联系方式 0577-59868065

机构职能
1、机关政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外事、后勤等工作,组织全局综合性重要材料和文件的起草,承担政务督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事项。
2、人事考绩:制订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考勤值班、考核考绩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3、计划财务:负责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专项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

4、配合局中心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农办秘书与农村宅基地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责任人 黄起来

联系方式 0577-59868036
机构职能
1、农办秘书科:承担市委农办、农指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事务,负责牵头组织、综合协调、督办、信息和重要数据汇总等工作;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等乡村振兴重大综合项目;牵头协调市委巡察整改工作。
2、改革创新:承担全局改革创新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有关工作,牵头全局数字化改革相关工作,负责龙港市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平台应用。
3、宅基地管理: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审批和数字化平台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村庄规划、推动建立宅基地管理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和用地标准制定;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宅基地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宅基地管理工作体系。
4、配合局中心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农业综合科
责任人 李昌泽

联系方式 0577-59868073
机构职能
1、产业发展与规划:编制乡村农林牧渔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市惠农政策制定、修订、实施及绩效等,牵头组织制订全市农业产业发展与惠农政策,提出农林牧渔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民宿和农家乐发展等产业化经营发展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农旅发展、产业投资、招商引资(智)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区划协调发展、农村创业创新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提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数字农业建设工作,牵头一产产业数据汇总和稳产保供工作;承担温州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农业综合业务:组织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工作,承担种植业、畜牧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推广和机械化、教育、保险、绿色生态和农业资源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和农业信息化建设;负责“菜篮子”有关工作,参与调控全市“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的市场供应;牵头并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各类农推基金会申报和管理工作。
3、主体建设与管理: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和农业现代化评价、市场信息服务有关工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并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建设、监管以及产品标准、追溯、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以及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参与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林牧渔业品牌建设和名特优新产品营销服务工作,负责名特优农产品开发、农业会展、农产品展示展销等工作,承担农产品产销对接、农商对接工作,组织开展农林牧渔业产品和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农业标准化和“三品一标”工作,承担绿色优质农产品的质量认证、提升、宣传、推介和培训工作;承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核等行政辅助工作。
5、种植业管理:负责粮油果蔬及中药材等农作物、经济作物的生产管理、植物保护和农情统计等工作,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种业发展和种子储备、管理等工作;承担农业抗灾救灾、植物防疫及产地检疫、农业投入品管理与应急储备等工作;落实业务职责相关惠农补贴补助工作。
6、畜牧业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管理和健康发展工作,承担动物防疫检疫、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和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治理、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置等工作;落实业务职责相关惠农补贴补助工作。
7、农机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农机试验鉴定等工作,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承担农机购置审核、年检和挂牌以及农机作业安全、农业设施装备发展等工作;落实业务职责相关惠农补贴补助工作。
8、农田建设与管理: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美丽田园、农田整治、农田水利等建设和管护工作,承担“非粮化”及抛荒地整治和耕地质量管理等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9、配合局中心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水利科
责任人 张步溪

联系方式 0577-59868055
机构职能
1、水利工程规划与监督:拟订水利规划和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有关防洪论证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项目稽察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承担水利监督管理河道采砂相关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牵头负责并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2、水利工程运维管理: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技术标准,组织编制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控运计划,牵头负责并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及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并指导山塘建设管理;指导水文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利行业防汛物资管理;牵头负责并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龙港市美丽河湖工程、水系综合治理、河道清淤、河道整治等建设前期工作;负责组织实施400万元以下小型水利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负责水利系统考核。
3、水资源水保: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资源保护、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和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等工作;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承担节约用水办公室日常工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
4、河湖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落实各级河长协调、交办、督查确定的事项,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全面掌握辖区河道管理状况,开展河道保护宣传等,负责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牵头环保督察(水利)和“五水共治”相关工作及衔接。
5、配合局中心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
责任人 胡世雷

联系方式 0577-59868016
机构职能
1、水产养殖业和远洋渔业,监督实施禁渔期(区)制度。组织实施双多边渔业条约和协定。组织实施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渔船安全管理。负责数字渔业建设与管理;承担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渔场修复振兴和海洋渔业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涉海涉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2、渔业渔政渔港管理:起䓍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 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生物保护, 监督管理捕捞业、水产养殖业和远洋渔业,监督实施禁渔期(区)制度。组织实施双多边渔业条约和协定,组织实施渔港建设和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指导渔业互助保险。承担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渔业相关培训工作。牵头组织渔场修复振兴和海洋渔业综合治理工作。
3、指导渔业互助保险工作。
4、配合局中心工作,完成局交待的其它任务。
农村建设科
责任人 王时平

联系方式
机构职能
1、乡村振兴建设:负责美丽乡村、未来乡村、和美乡村、乡村示范带建设和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2、乡村治理与共富(扶贫):牵头并推进“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协调机制及相关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乡村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落实;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评价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乡村治理示范创建行动等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工作,提出促进农民增收、劳动力转移、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等政策建议,牵头共同富裕相关工作,综合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组织安排困难群体慰问活动,牵头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工作,承担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相关数据报送等工作。
3、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对接市全域精美暨“三城联创”办公室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根据信访及交管部门移交的安全隐患线索,有序开展临水临涯工程建设,负责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4、配合局中心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林业科
责任人 林海娇

 联系方式
机构职能
1、国土绿化: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植树造林、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提升与生态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技、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古树名木保护指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及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指导和流转管理、纠纷调解仲裁等工作。
2、森林资源: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资源优化配置等政策与规划;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和公益林划定、建设、保护、利用工作;负责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林业加强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林木花卉、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帮扶、兴林富民相关工作及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扶持服务工作;负责林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花博会、森林博览会等参展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发展建设安全管理等工作;承担市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林业产值统计工作;负责农村绿化养护工作。
3、配合局中心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合作经济与工程监督科(供销科)
责任人 朱思右

联系方式
机构职能
1、供销社:承接温州市供销社具体工作,参与调控全市“菜篮子”产品的市场供应;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供销社)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指导“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农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农经管理(农民负担监督):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社员“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等工作;负责农经统计,参与农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3、三资管理: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统计、分析,掌握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严格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资金合理使用及审批。负责清廉村居创建,指导农村集体项目建设、管理与监督。
4、土地流转: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变更、仲裁、流转及数据库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5、工程监督:负责牵头制定局相关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承担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牵头开展农口有关工程项目单位欠薪治理工作。
6、承担固定投资统计汇总工作。
7、配合局中心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龙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机构地址 龙港市江滨路184号农业农村局7楼

联系方式 0577-59868078
负责人 华云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机构职能
(一) 龙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以龙港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养殖及水产种苗、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
(二) 依法协助渔船海上渔事、海事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 协助调查处理辖区内渔船的海上交通与生产安全事故,协助有关 部门开展海上综合治理;
(三) 受委托集中行使海上综合执法,承担海域使用监察执 法,海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四) 完成龙港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龙港市江滨路184号农业农村局5楼

联系方式 0577-59868052
负责人 李昌泽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机构职能
(一)协助做好农、林、水、渔相关领域以及农村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完成龙港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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