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7162023-12-11 19:51  95商服网

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人 林宗勇

联系电话 0577-67257411

科(处)室地址 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911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 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牵 头负责信访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 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 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 作。负责分局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分局系统财务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环境宣 传教育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化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 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监督生态环境政策、 法规、规划、标准的执行。承担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审批科

负责人 黄浩然
联系电话 57672662

科(处)室地址 永嘉县南城街道沙门路90号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负责法律、法规设定的各项生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或备案工作。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 评价审核工作,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管理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生态环境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大气土壤科

负责人 周丐州
联系电话 57756602

科(处)室地址 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910-1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负责大气、噪声、光、机动车、化石能 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大气、噪声、光及其他要素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制度和规范;参与相关领域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重污染行业 整治提升工作。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及制度。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 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 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 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核 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协调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组织协调辐射环境污染 事故应急工作。承担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水环境科(监测与科技科)

负责人 徐荣健
联系电话 57756602

科(处)室地址 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910-1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水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 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 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指导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攻关和技术工程示范工作。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指导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承担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生态综合科

负责人 郑旭
联系电话 6725090

科(处)室地址 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907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 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 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地和湿地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承担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以及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负责提出生态环境系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各类专项资金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美丽永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污染减排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永嘉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机构地址 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0楼

负责人 胡金燕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577-67250089
机构职能:主要承担永嘉县区域内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以及生态环境污染举报的受理、调查与处理等工作职责。
永嘉县环境监测站
机构地址 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8楼

负责人 戴卡达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577-67252452
永嘉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中心
机构地址 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9楼

负责人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577-6725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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