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 郑元贵
联系方式 0577-61603223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办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督查和考绩工作。负责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指导全局信息化建设。
确权登记科(调查监测科)
责任人 蒋秋杨
联系方式 0577-61602235
机构职能: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政策、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登记资料的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不动产登记权利证书统一管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水、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工程技术科
责任人 郑胜杏
联系方式 0577-62533291
机构职能: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
建设规划科
责任人 潘建民
联系方式 0577-62523361
机构职能: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通则的论证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空间落地进行前期调查论证。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论证工作,核定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审批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初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研究与协调。拟订城乡规划实施政策和技术标准。
国土绿化科
责任人 林子琪
联系方式 0577-62585831
机构职能:拟订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森林旅游设施建设。负责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管理。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和种质资源库建设,负责良种选育推广。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按分工承担古树名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负责国有林场改革、建设和发展。指导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推广、成果转化和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林业综合统计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测绘与地理信息科
责任人 屠文放
联系方式 0577-62550725
机构职能: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海洋测绘等项目。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与成果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及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指导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开发利用科
责任人 王旭勇
联系方式 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
机构职能: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指导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评价。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开展评价考核。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海岸线收储政策。组织实施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指导自然资源储备工作。
地质与矿产管理科
责任人 孟鹤林
联系方式 0577-62573971
机构职能:负责地质管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对地质灾害治理的指导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指导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拟订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动态监管和信息发布。监督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科
责任人 叶静
联系方式 0577-62575690
机构职能:组织拟订土地、海洋等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报批的汇总统计、上报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耕地保护,以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和补充耕地指标的调剂、统筹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科
责任人 方也
联系方式 0577-61882570
机构职能:负责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承担“最多跑一次”等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审批制度建设工作。负责集中审批事项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承办审批业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基层派出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核发公建项目建设工程(含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临时改变房 屋用途审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负责指导个人住宅 项目的审批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科
责任人 卢丁
联系方式 0577-62571074
机构职能:承担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构建全市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重要控制线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负责配合、协调、综合平衡各类市域专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落实市政府交办的课题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承担或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各类专项规划。负责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全市城镇、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修改及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的成果管理,参与信息平台的应用及维护工作。负责城市设计工作。
生态修复科
责任人 潘建斌
联系方式 0577- 62571850
机构职能: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林业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破坏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和海洋生态修复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人事科
责任人 周洁
联系方式 0577-62578319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考核奖惩、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按权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监察科
责任人 於建军
联系方式 0577-62572405
机构职能: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指导信访调解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开展专项性、区域性执法行动。监督检查指导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开展重点区域巡查。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指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违法处置工作。
海洋管理科
责任人 林朝雷
联系方式 0577-62572421
机构职能: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负责涉海区划、规划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空间资源的监视监测和评估。管理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及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承担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负责全市海岸线管理和利用。负责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科学调查。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和公报。指导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参与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负责海洋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科
责任人 黄博
联系方式 0577-62571109
机构职能:拟订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公益林划定,承担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天然林调查、区划,承担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公益林、天然林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开发利用管理。负责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提出设立、调整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提出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的建议。
乐清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 0577-6273534
责任人 叶子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乐清市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所
机构地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 6号楼
联系方式 0577-61889383
责任人 陈银曹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 8:30-12:00 2:00-17:30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制度、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护、监测、科研、旅游及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等行政辅助工作。负责拟订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补偿方案、生态保护与恢复规划、计划,落实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承担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资源环境管理、信息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等行政辅助工作。
乐清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市档案馆一楼
联系方式 0577-61883122
责任人 王启通、卢媛媛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机构职能: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具体业务办理工作。承担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成果审查、数据更新和入库工作。协助做好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等相关政策研究工作。协助做好因不动产登记引起的信访投诉、应诉应复工作。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公开查询工作。协助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乐清市森林防火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 6号楼
联系方式 0577-61889373
责任人 阮文超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机构职能:承担全市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和防火技术应用的指导工作。承担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巡护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市森林防火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行政辅助工作。
乐清市雁荡山林场
机构地址 乐清市雁荡镇净名路15号
联系方式 0577-62241255
责任人 邵好友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机构职能:承担辖区内国有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林业科技示范推广应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乐清市岭底林场
机构地址 乐清市岭底乡湖上垟村
联系方式 0577-62335930
责任人 刘乘风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机构职能:承担辖区内国有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林业科技示范推广应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乐清市土地储备中心
机构地址 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 6号楼
联系方式 0577-61889385
责任人 梅方兴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机构职能:协助编制全市土地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收购、储备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筹措、管理和运作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做好成本核算及收购储备的土地保值增值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临时利用和投放市场的准备工作。负责定期发布土地收购和储备信息。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期准备等行政辅助工作。
乐清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机构地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34-136号
联系方式 0577-62578685
责任人 郑小阳
办公时间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 8:30-12:00 2:00-17:30
机构职能:承担为全市城乡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服务工作。
乐清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
机构地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
联系方式 0577-62596701
责任人 周成旺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机构职能:承担对全市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制定全市区域内自然资源动态巡查方案,并组织动态巡查。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基层管理所动态巡查的落实情况。承担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受委托负责公建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工作。
乐清市测绘院
机构地址 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134-136号
联系方式 0577-61608969
责任人 黄云来
办公时间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 8:30-12:00 2:00-17:30
机构职能:承担为政府提供地理空间数据应用及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处理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为基础建设项目、社会民生项目、公益建设项目等公共建设项目提供测绘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审批审核职能提供测绘技术支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