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吕铖、张梁锋
联系方式 0574-62355036
机构职能:负责落实国家安全相关工作。综合协调辖区内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相关工作。负责邪教、公共安全和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辖区禁毒及其防范工作。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按规定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内保工作。负责治保调解队伍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统筹承担司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负责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负责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监督辖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报告重大安全隐患,做好隐患消除、事故处理相关工作。牵头、协调有关办线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灾及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负责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文化站牌子,市卫生监督所姚南分所与其合署办公)
机构负责人 张伟东、唐奇军
联系方式 0574-62355061
机构职能:负责辖区教育工作,协同做好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实施卫生健康、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负责辖区人口和优化生育、红十字会、献血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养老、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殡葬管理、移民、老龄、慈善、残联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文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管理体育事业。负责管理、组织、协调本级政务服务工作。按权限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负责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医疗保障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城乡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培育、扶持辖区社会组织。承担辖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规范、完善辖区便民商业服务。负责辖区环卫、镇容村貌整治、垃圾分类等管理工作。
村镇建设办公室(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牌子)
机构负责人 朱旭峰
联系方式 0574-62355071
机构职能:负责本辖区集镇、村庄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协调编制全镇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参与年度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并统计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镇村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镇级道路、路灯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以及集镇供水等公用事业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镇级公园、绿化的管理和养护;负责村级网络公路的维修养护;负责辖区内下水道、污水截污纳管和运维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天然气供气、电网运作、通讯设施使用的沟通对接工作;负责镇级相关建设项目的前期申报、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和农村住房“两改”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组织做好动迁工作;配合做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有关土地审批工作,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处置有关土地、规划等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张成军
联系方式 0574-62355041
机构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拟订、实施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开展农业农村项目谋划建设管理。承担农村承包地相关工作。协同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同抓设施使用的沟通对接工作。负责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和农村住房“两改”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治理辖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遏制新生违法建设。按职责分工实施辖区内征迁工作。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对辖区物业项目的监督管理。
财政管理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马伟强
联系方式 0574-62355081
机构职能:负责抓好财源建设,编报镇财政预(决)算草案,管理预算资金;负责管理镇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和会计工作;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和预(决)算审核;做好镇财政收支管理、债务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镇所属国有集体资产的监管;组织实施对镇机关各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发展服务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沈波
联系方式 0574-62355031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相关经济发展规划、计划。负责产业发展引导、统筹业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负责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辖区营商环境建设,协调落实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管理、指导、服务工作,维护正当权益,规范经营行为。联系指导商会、行业协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旅游工作。负责做好综合统计有关工作,建立完善辖区统计数据相关台账和制度。
党建综合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吴建炯
联系方式 0574-62355021
机构职能:协助镇党委抓好自身建设;加强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负责人才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文电、保密、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考评、后勤等工作;负责权力清单、“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党内监督工作;负责党纪宣教工作;处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等。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舆情应对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国防教育、兵役、人防、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