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闫菲
机构职能:提出本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省、市政府下放的相关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上报及许可文书的制定、送达、归档工作;牵头投资项目审批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工作,承办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大楼1号楼
联系方式: 0571-64819660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71-64819660
2、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徐厚权
机构职能: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承办机关文电、重要会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综治、提案议案、宣传、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人才等工作;承担本部门的法制工作;制定本部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部门财务管理,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衔接和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按时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大楼1号楼
联系方式: 0571-64812658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71-64812658
3、综合计划科
机构负责人: 柯庆君
机构职能: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各专项规划的编制、论证和发布;组织开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负责组织和协调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衔接平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的关系;做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大楼1号楼
联系方式: 0571-64812379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71-64812379
4、产业发展科
机构负责人: 王勇威
机构职能:负责制定全县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提出产业发展政策和建议;承担全县相关产业项目申报以及政策资金争取工作; 负责申报、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及考核。拟订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统筹全县促进消费工作,制定实施促进消费整体战略、重要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和重大项目计划。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大楼1号楼
联系方式: 0571-64812398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71-64812398
5、金融科
机构负责人: 徐枫琳莉
机构职能:制定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落实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措施;负责推进地方创新类金融组织的试点工作;牵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申报审核、协调监管和年度评价等工作;负责对相关民间金融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取缔、打击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企业融资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负责县内企业挂牌上市的培育和指导工作,指导和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负责企业债券审核、监管和政策兑现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县人才办交办的各项人才工作。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大楼1号楼
联系方式: 0571-64818872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71-64818872
6、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余念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实施建议计划,经批准后编制下达年度实施计划,并承担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组织、审核、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批后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牵头世行贷款项目相关工作。承担全县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年度全县重点项目名单,经批准后编制下达年度实施计划,并承担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参与县重点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负责县重点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和监督;承担政府投资县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大楼1号楼
联系方式: 0571-64812574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71-64812574
7、体制改革科
机构负责人: 童颖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日常事务,推进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改革试点、改革方案;负责全县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日常工作,对各特色小镇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小城市、中心镇的培育和发展工作。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大楼1号楼
联系方式: 0571-64812765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71-64812765
8、价格收费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王丽萍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对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组织实施上级价格改革方案,制定有关价格干预措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的标准;负责重要商品监测和价格形势分析;组织开展农本调查、定期成本监审及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按规定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负责物价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大楼1号楼
联系方式: 0571-64812569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71-64812569
9、资源利用科
机构负责人: 何宇求
机构职能:承担全县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等工作;安排节能资金补助计划;按分工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承担全县能源利用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牵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工作;承担全县电力运行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协调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政策,负责《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大楼1号楼
联系方式: 0571-64812768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71-64812768
10、社会建设综合协调和评估督导科
机构负责人: 周楚乔
机构职能:拟订社会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社会建设领域重大政策;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社会体制改革;承担县委社会建设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县委社会建设委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及重要文稿起草;汇总并分析研判社会建设总体需求,协调重大事项;拟订社会建设评估督导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社会建设分析评估,开展专项督查。
机构地址: 环湖北路655号1号楼1109室
联系方式: 0571-64883109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71-64883109
11、散装水泥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宣传国家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政策,促进行业发展。
负责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职工培训及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做好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人的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
做好散装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好清洁话生产工作。
机构地址: 淳安县环湖北路655号1号楼11楼
联系方式: 0571-64811658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71-6481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