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刘海杰
公开电话:0571-87051472
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改革发展处(政策法规处)
机构负责人:龚奕(主持工作)
公开电话:0571-87051487
职责:
拟订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工作规划,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医药服务管理处
机构负责人:李旭日
公开电话:0571-87050377
职责:
拟定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服务的经济性评价。承担省级医保经办事项的审核。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机构负责人:陈李杰
公开电话:0571-81051027
职责:
拟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标准及结算办法。拟定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改革制度,指导监督招标采购工作。承担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金监管处(智慧医保处)
机构负责人:任建军
公开电话:0571-81051036
职责:
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精算平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利用。
机关党委(人事处)
机构负责人:金林燕
公开电话:0571-81051024
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