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策法规、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信息、保密、信访、安全生产、保卫、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办公地址:普宁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南区4号楼三楼
负 责 人:陈文生
联系电话:0663-2234937
(二)科技创新股。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市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计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承担建立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市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拟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负责市创新创业基金的管理工作。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协调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普宁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南区4号楼三楼
负 责 人:赖源财
联系电话:0663-2222437
(三)科技发展股。牵头拟订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拟订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主动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拟订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提出创新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专业镇技术创新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承担科技扶贫等任务。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计划和政策,推动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安全生产等民生科技领域科技进步与协同创新。承担外国和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推动建立外国和港澳台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组织申报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拟订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政策和措施。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办公地址:普宁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南区4号楼三楼
负 责 人:陈国海
联系电话:0663-222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