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情况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事项流程:
审定意见书申请流程:
审定意见书申请材料:
-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申请表。
- 项目建议书。
-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
- 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及相关证明
- 中、外方投资者的有关证明材料
- 外方主要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
- 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审定意见书申请表:
项目建议书:
若中方投资者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中方投资者为自然人,需提交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若外方投资者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公司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需提交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若外方主要投资者为香港、澳门的,拟按照《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政策,申请WTO尚未承诺开放的业务或者出资比例突破WTO政策时,应同时提交香港工贸署颁发的《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澳门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