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操作说明-【成都工商局红盾网】

成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操作说明-【成都工商局红盾网】

10072018-02-05 10:48  95商服网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窗口
3、承诺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申请人须提供名称查重报告)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窗口电话:86917516
6、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名称预核窗口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申请材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备注: 
1、相关表格请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成都市工商局网址:http://www.cdgs.gov.cn下载(见附件)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窗口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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