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公证处
根据公证法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及根据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独立办理合同、继承、委托、赠与、遗嘱、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出生、身份、保全证据及提存等公证事项。
主任:袁小玲
办公电话:0762-3820083
办公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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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证法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及根据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独立办理合同、继承、委托、赠与、遗嘱、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出生、身份、保全证据及提存等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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