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福利股任务是: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休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龄核定事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调查、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承担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发、晋级增资与离休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和全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负责人:邓幼银 联系电话:0753-4436720)
(二)执法股(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任务是:负责监督检查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处理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处理突发性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具体实施专项执法工作;指导镇(街)网格前台工作;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负责执法人员定期执法资格培训;协调劳动关系;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协调劳动人事监察工作和调解仲裁工作。(负责人:曾国良 联系电话:0753-4439236)
(三)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任务是: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拟定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
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定、规划和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人:李容 联系电话:0753-4434053)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任务是: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等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事宜;承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人员聘用备案事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申诉、信访等有关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拟订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办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华事业单位及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人力资源户头单位的人员调配工作。(负责人:刁世深 联系电话:0753-4438760)
(五)办公室任务是: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息、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以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综合性文稿;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协调有关股室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行风建设、普法、执法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钩扶贫等工作;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人:田细文 联系电话:0753-4433762)
(六)综合法规股任务是: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承担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化管理规定,管理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编制、下达事业单位人员和人员结构调整计划和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协调专项人事计划的编制、平衡、执行工作;承担县直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审核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统计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本部门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承担本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承担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人:李宏文 联系电话:0753-4420089)
(七)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股任务是: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分配计划、运营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承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宋映明 联系电话:0753-4436720)
(八)行政审批和人力资源管理股任务是:承担局机关全部行政审批职能;承担本单位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流转或办理;负责本单位事项的流程优化简化、提速提效;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其他业务股室开展审批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用印审批;负责窗口服务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含人才中介机构),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指导人才流动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国(境)外、省、市、县外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本县的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和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指导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工作。组织实施专业和技能人才资源开发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大中专毕业生接收事宜;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和措施;办理事业单位因公(私)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负责人:张喜友 联系电话:0753-4439465)
(九)社会保险管理股任务是:组织实施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及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基费率确定办法;审核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资格及领取标准;组织并监督实施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的审批工作;承担审核事业单位人员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关工作;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规定;组织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政策;负责社会保险综合协调工作;参与指导、监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待遇支付和基金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失业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落实失业保险基金调剂、使用、管理政策和失业保险调剂金分配计划;组织实施失业预警制度以及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组织实施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定点工伤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康复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县级工伤认定工作和劳动能力鉴定材料报送工作。(负责人:刘远标 联系电话:0753-4431579)
(十)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任务是: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岗前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公派出国出境人员的培训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承担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资格的审核及管理工作;拟订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协调技工教育管理工作。拟订技工学校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实施指导;拟订技工学校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承担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核、设立申报等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负责人:张志军 联系电话:0753-4430298)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任务是: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的落实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办法;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初级及部分上级部门下放的中级评委会设置、调整工作和评审结果确认工作;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协调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组织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综合管理工作和本县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遴选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工作。(负责人:李泗源 联系电话:0753-4433174)
(十二)人事股任务是: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力资源户头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和外事、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在职人员培训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直属单位队伍建设和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并指导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及涉外业务;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建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拟订县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负责人:曾发明 联系电话:0753-443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