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5612023-08-09 07:04  95商服网

社会保险管理股: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办法、分配计划、运营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管理政策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和基金征缴办法以及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审核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资格及领取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组织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政策;承担审查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关工作,并上送市局审批;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做好指导、监督工作。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规定;指导、监督农村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负责落实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失业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标准和办法;审核失业金领取资格和给付标准;贯彻失业保险基金调剂、使用、管理政策;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落实失业职工登记、管理制度及失业保险稽核规则;贯彻实施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以及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基金调剂(储备)金办法并提出分配计划;组织实施定点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并依法实施;组织实施初次、复查鉴定和县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人:罗楠 联系电话:0753-5551722)


人秘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息、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以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综合性文稿以及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的起草;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协调有关股室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行风建设和普法、执法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钩扶贫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力资源户头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和外事、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在职人员培训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直属单位队伍建设和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并指导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及涉外业务;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建党务工作。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接数据发布等工作; 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拟订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分配计划、运营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县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工作;承办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

(负责人:黄锐源 联系电话:0753-5555365)


人力资源管理股:

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含人才中介机构),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指导人才流动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国(境)外、省市县外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本县的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和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指导各镇(场)和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工作;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吸收、转正定级、调配工作。

组织实施专业和技能人才资源开发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大中专毕业生接收事宜;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和措施,承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办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因公(私)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负责人力资源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人:钟雪强 联系电话:0753-5559239)


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股: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工资变动、津贴补贴审批和工资统发工作;负责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核定;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抚恤金、埋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批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承担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审核工作;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承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负责人:刘松辉 联系电话:0753-5556623)


执法股:

负责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维稳工作,及时处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协调劳动关系;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参与审核指定的县属和省、市属驻埔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协调本县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协调劳动人事监察工作和调解仲裁工作。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伟军 联系电话:0753-5551731)


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股:

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分配计划、运营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承担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以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人:邹晓东 联系电话:0753-5551332)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加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牌子):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的干部调配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政策;承担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组织事业单位和机关后勤进人考试工作。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的落实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拟订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初级评委会设置、调整和评审结果确认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相关工作;负责国内外专家引进、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各项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人:刘珊欢 联系电话:0753-5555239)


培训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加挂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定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

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定、规划和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负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承担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资格的审核及管理工作;拟订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协调技工教育管理工作。拟订技工学校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实施指导;拟订技工学校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承担技工学校办学资格审核、设立申报等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

(负责人:连美霞 联系电话:0753-555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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