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6782023-08-07 06:44  95商服网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人:       张伟超

联系电话: 0753-3326360

2、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工、青、妇工作。
负责人:        汪会城
联系电话:  0753-3321363

3、财务股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协同管理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拟订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并指导实施。
负责人:      朱  宁
联系电话: 0753-3335473

4、宣传科教股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负责人:      张   云
联系电话: 0753-3337322

5、规划信息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健康兴宁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负责人:       李   明
联系电话: 0753-3332143

6、法规监督股
组织拟订有关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行政效能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信访、维稳工作。
负责人:       蓝一君
联系电话: 0753-3329933

7、中医药管理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梅州市的中医药政策,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监督管理责任。组织中医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中医药科研项目推荐和评审,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承担市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      林兴华
联系电话: 0753—3326360

8、医政医管股
组织和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和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健康扶贫等工作。
负责人:   陈坤明
联系电话:  0753-3326832

9、妇幼与老龄健康股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      李新红
联系电话: 0753-3338612

10、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8-08  浏览次数:399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发布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负责人:          刘小辉
联系电话:0753-3337636

11、体制改革股
体制改革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负责人:        张红东
联系电话:  0753-3326452

12、人事股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人:       刘科辉
联系电话: 0753-333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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