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 业务背景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已对接金税三期全国标准版,并对多项功能模块进行了优化完善。
2. 操作准备
浏览器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或以上版本,或者谷歌浏览器。
二、操作流程说明
1. 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功能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a)打开电子税务局,并以企业身份登录;
b)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c)点击菜单【社保费管理】
d)进入社保费系统,选择单位社保号,点击【确定】:
e)进入社保费系统后,点击右侧功能菜单办理相关业务。
1.1. 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
1.1.1. 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
1.1.1.1.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查询打印社保费完税证明,查询条件包括费款所属期、缴款日期、托收单编码。
1.1.1.2. 操作步骤
用人单位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清缴】→【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路径,打开功能页面;
1.1.1.2.1. 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
(1)点击菜单【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进入功能主页,费款所属期默认为当月。
(2)点击【查询】,查询成功,显示查询结果。
(3)点击【打印】,跳转到税收完税证明页面,可按预览效果打印或保存为PDF。
1.1.2. 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
1.1.2.1.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查询打印社保费完税证明,支持以费款所属期进行汇总打印。
1.1.2.2. 操作步骤
用人单位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清缴】→【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路径,打开功能页面;
1.1.2.2.1. 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
步骤:
(1)点击菜单【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进入功能主页,费款所属期默认为当月。
(2)点击【查询】,查询成功,显示查询结果。
(3)点击【税票开具】,跳转到开票页面,点击【打印】,即可按预览效果打印或保存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