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税收完税证明操作指南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税收完税证明操作指南

22002023-07-28 20:35  95商服网

一、概述

1. 业务背景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已对接金税三期全国标准版,并对多项功能模块进行了优化完善。

2. 操作准备

浏览器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或以上版本,或者谷歌浏览器。

二、操作流程说明

1. 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功能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a)打开电子税务局,并以企业身份登录;

b)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c)点击菜单【社保费管理】

d)进入社保费系统,选择单位社保号,点击【确定】:

e)进入社保费系统后,点击右侧功能菜单办理相关业务。

1.1. 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

1.1.1. 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

1.1.1.1.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查询打印社保费完税证明,查询条件包括费款所属期、缴款日期、托收单编码。

1.1.1.2. 操作步骤

用人单位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清缴】→【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路径,打开功能页面;

1.1.1.2.1. 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

1)点击菜单【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进入功能主页,费款所属期默认为当月。

 

2)点击【查询】,查询成功,显示查询结果。

 

3)点击【打印】,跳转到税收完税证明页面,可按预览效果打印或保存为PDF

 

1.1.2. 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

1.1.2.1.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查询打印社保费完税证明,支持以费款所属期进行汇总打印。

1.1.2.2. 操作步骤

用人单位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清缴】→【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路径,打开功能页面;

1.1.2.2.1. 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

步骤

1)点击菜单【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进入功能主页,费款所属期默认为当月。

 

2)点击【查询】,查询成功,显示查询结果。

 

3)点击【税票开具】,跳转到开票页面,点击【打印】,即可按预览效果打印或保存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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