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科室负责人:郑丽妮,科室联系电话0752-2862936。
(二)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拟订医疗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审核医保基金预决算。拟订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协同推进分级诊疗。负责全市医疗保障数据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指导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科室负责人:刘刚,科室联系电话0752-2862900。
(三)医药价格和采购管理科。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组织、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科室负责人:杨伟平,科室联系电话0752-2862906。
(四)基金监管和政策法规科。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起草和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制相关工作。科室负责人:钟才高,科室联系电话0752-2862935
(五)设立下属事业单位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益一类,正科级。承担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相关工作;协助拟订医药价格及医保相关医药管理服务的技术标准规范、医保支付标准谈判等工作;协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经办管理工作;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服务大厅地址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3楼服务大厅。中心负责人:陈燕玲,联系电话0752-286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