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为网上报名及审核确认两个环节,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审核确认的或未按要求提交审核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在恩平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恩平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且居住地在恩平市的。
4.驻恩平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我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时间
(一)第一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1日。
审核确认时间:2023年4月21日、24日--26日
(二)第二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1日。
审核确认时间:2023年6月21日--23日,26日。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执行。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四、网上报名(操作详见附件4)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可先完善有关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填写“毕业学校和专业”必须完全正确)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五、资料审核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注意查看资料审核确认结果,
第一阶段网上审核确认时间:2023年4月21日、24日。
第二阶段网上审核确认时间:2023年6月21日、22日。
(一)申报人网报资料初审确认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不需到现场交资料确认审核,可带以下资料直接参加体检。
1.身份证。
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用小袋子装好,并背面写姓名)。
特别提示:必须与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一致。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请提前填写好有关个人信息。(注:“申请资格种类”如不真实填写将直接影响体检结果)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人,需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
1.非恩平籍居住在恩平的申请人(需持有效期内的恩平市居住证)。
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且居住地在恩平市的。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
4.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5.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不能通过在线验证的。
6.符合条件申请的,但没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
7.其他接到确认点通知的申报人。
第一阶段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23年4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23年6月23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现场审核确认的地点:恩平市恩城小岛锦茂路1号恩平市教育局四楼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现场审核确认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驻恩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或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证书:复印件1份。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同时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1份:
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
特别提示:必须与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一致。
现场确认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带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表参加体检。
六、体检安排
第一阶段体检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6日。
第二阶段体检时间:2023年6月22日、23日、26日。
地点:恩平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体检中心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报名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每项目检前请自觉亮身份证,因特殊情况需超时进行的需报体检科同意。
体检完成,《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留在医院即可,体检结果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申请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天内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七、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依据申报人具体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建议申请人选择邮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且申请人需在报名时选择。(申请人须准确填写收件人信息,因填写错误而致《教师资格证》和有关资料遗失的,责任自负。)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一致,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按要求完成有关申报程序后,如提交资料、体检存疑或不达要求的,将电话通知到本人,请留意收听。(无通知即符合)
(五)选择邮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将采取邮政(或顺丰)到付方式邮寄。(第一阶段申报的7月初寄出;第二阶段申报的8月下旬寄出。届时不再通知,请注意签取)。
选择现场签取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请本人带身份证到教育局四楼人事与师资管理股签取。(第一阶段申报的7月6日、7日签取;第二阶段申报的8月30日、31日签取。届时不再通知,请按时签取)
申报时未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现场签取教师资格证。
(六)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如有疑问可拨打恩平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50—7715133。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doc
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