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

滨州市沾化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

7352023-06-24 21:53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一)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陈磊
    办公电话: 0543-7322383
    投诉电话: 0543-7322383
    邮政编码: 256800
    传真号码: 0543-7322383
    办公地址: 滨州市沾化区银河二路299号
    网 址: http://www.zhanhua.gov.cn
    电子邮箱: zhqwhhlyj@bz.shandong.cn
    (二)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三)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信访、档案、机要、统计、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工会、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督查、信息、宣传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保障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部门预算和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机关党委
    (一)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陈磊
    办公电话: 0543-7322383
    投诉电话: 0543-7322383
    邮政编码: 256800
    传真号码: 0543-7322383
    办公地址: 滨州市沾化区银河二路299号
    网 址: http://www.zhanhua.gov.cn
    电子邮箱: zhqwhhlyj@bz.shandong.cn
   (二)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三)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会除外)工作,负责局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意识形态工作。
    三、综合室
    (一)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阮连梅
    办公电话: 0543-7325295
    投诉电话: 0543-7325295
    邮政编码: 256800
    传真号码: 0543-7325295
    办公地址: 滨州市沾化区银河二路299号
    网 址: http://www.zhanhua.gov.cn
    电子邮箱: zhqwhhlyjj@bz.shandong.cn
   (二)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三)职能
    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工作,按管理权限审核、申报、管理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指导区内、历史文化名社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审核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依法负责全区博物馆的设立备案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审核区广播电视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以及经营管理指标、重大项目和投资活动等事项。负责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承担对区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全区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承担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 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刷、发行工作。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承担出版物的进出口管理。
    四、下属单位
   (一)滨州市沾化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职    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对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3.负责查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组织全区性治理文化市场专项行动。4.负责查处演出、文化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游戏、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法违规新闻活动;查处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卫星地面广播电视接收设施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5.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行为,调解著作权纠纷;负责文化市场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6.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对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7.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行政相对人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申请。8.承担区文化市场执法暨“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9.承办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滨州市沾化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职    责:1.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2.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承担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监测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3.全区文化和旅游商品开发。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辅助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推动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及品牌体系建设,协助做好文化产业相关工作。4.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营销推广。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承担大型旅游营销活动;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我区政府、民间以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实施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5.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6.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滨州市沾化区文化馆
    职    责: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包括常设阵地活动、社区、乡镇、广场等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辅导、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搜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文化,挖掘、保护和继承民间文化遗产;负责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办)文化站工作,为乡镇(街道、办)文化站培训人员,并向乡镇(街道、办)文化站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开展对外社会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滨州市沾化区图书馆
    职    责:负责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保存、揭示,并提供公众利用;开展各类阅读活动,为全民终身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开展面向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为公众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及其他公共信息服务;开展公益性培训,提高公众获取知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收集地方文献,传承地域文化;与其他图书馆及文化教育机构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地方文化发展;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滨州市沾化区博物馆
    职    责:参与拟订全区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配合开展文物资源普查、调查,参与全区文物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负责参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参与审核、申报全区文物保护、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工作;承担对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标本等藏品的征集、收藏、保管、展览与研究;提供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等社会服务,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弘扬爱国主义,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馆藏藏品,采取预防性措施,确保藏品安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配合相关单位对文物经营活动的管理。配合对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和场所内可能涉及非法文物交易的交易活动管理;负责参与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申报;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滨州市沾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
    职    责: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建立健全调查信息共享机制;协助制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以及全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为“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提供服务保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进校园,培养、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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