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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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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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于江 |
办公电话 |
0631-6651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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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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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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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许梦辉 |
办公电话 |
0631-6665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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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组织起草自然资源有关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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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财务审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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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冷军明 |
办公电话 |
0631-6665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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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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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自然资源利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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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王杰 |
办公电话 |
0631-6863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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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各类开发区用地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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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国土空间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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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宫凯 |
办公电话 |
0631-6669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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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威海市政府、乳山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指导镇(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工作,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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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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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丛向阳 |
办公电话 |
0631-687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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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承担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把关工作。承担市政交通、管线等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将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相衔接,指导高危行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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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政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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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于江 |
办公电话 |
0631-686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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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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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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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李新玲 |
办公电话 |
0631-6666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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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起草全市造林(种草)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监督执行相关标准、规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义务植树、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承担林业和草地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林地、草地、湿地的生态修复工作,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组织拟订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保护、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地火灾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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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国土空间保护监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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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宋广才 |
办公电话 |
0631-6661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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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威海市政府、乳山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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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科(挂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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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李林 |
办公电话 |
0631-6955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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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承担全市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的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林地管理工作,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草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的基本建设。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开展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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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矿产资源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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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于杰 |
办公电话 |
0631-6678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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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有关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红纷。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硕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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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自然资源信息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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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姜峥嵘 |
办公电话 |
0631-6678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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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
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以及测绘资质、资格管理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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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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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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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蒋杰 |
办公电话 |
0631-6651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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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一)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储备和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监测、不动产登记服务及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承担全市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和临时利用工作;承担全市土地交易市场和土地利用成效的监测工作。 (三)承担全市各类地价的定期评估测算工作;承担划拨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缴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市土地整治项目选择与运作工作;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初验等工作。 (五)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耕地质量评定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六)承担全市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和矿产地战略储备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工作。 (七)承担编制全市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规划和全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技术服务工作。 (八)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发证等相关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维护和利用工作;协助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更新,登记信息的汇交、分析和共享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法治服务工作。 (九)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数据信息的收集、保存和利用等工作。 (十)承担市岠嵎山地质公园保护工作。 (十一)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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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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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宋建峰 |
办公电话 |
0631-6651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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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一)承担全市城乡规划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审核辅助工作。 (三)承担大型公共设施项目规划选址和规划方案论证辅助工作。 (四)承担协调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论证、审查和报批工作。 (五)承担镇村规划管理的辅助工作;指导镇政府编制镇驻地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镇域乡村建设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 (六)开展城市特色研究;承担城市规划科技成果的送审报批工作。 (七)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辅助工作。 (八)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辅助工作。 (九)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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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林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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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曲振波 |
办公电话 |
0631-6955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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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一)参与林业和草地相关规划、政策、标准的拟订及实施,开展林业和草地可持续发展研究;承担全市林业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建设、国有林场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森林、草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林业相关执法工作。 (三)承担国土绿化、造林、营林、生态修复等技术支持工作。 (四)承担林业产业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林业行业招商引资;承担林产品质量监督的辅助工作。 (五)承担林草种苗、花卉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林草种质资源管理等的辅助工作。 (六)承担林草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七)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管理的辅助工作,参与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的行为。 (八)承担国有林场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为林场基础建设、能力建设、资源培育提供服务保障。 (九)承担森林防火保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辅助工作。 (十)承担林长制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十一)负责乳山河湿地公园保护工作。 (十二)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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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国有垛山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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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兰春浩 |
办公电话 |
0631-6582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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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一)承担林场造林绿化工作,培育森林资源。 (二)承担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三)承担林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承担苗木培育工作;承担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实用技术推广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辅助开展科学实验与技术创新。 (五)承担林场野生动植物资源救助保护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六)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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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国有岠嵎院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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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于刚 |
办公电话 |
0631-6849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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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一)承担林场造林绿化工作,培育森林资源。 (二)承担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三)承担林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承担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实用技术推广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辅助开展科学实验与技术创新。 (五)承担林场野生动植物资源救助保护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六)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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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城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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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范效雪 |
办公电话 |
0631-6698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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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夏村镇、乳山口镇的自然资源日常管理工作。 (二)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监测、执法巡查等辅助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督检查辅助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辅助工作。 (五)承担对辖区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等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等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置和上报工作。 (九)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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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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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毕源泽 |
办公电话 |
0631-6779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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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白沙滩镇、海阳所镇、徐家镇的自然资源日常管理工作。 (二)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监测、执法巡查等辅助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督检查辅助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辅助工作。 (五)承担对辖区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等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等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置和上报工作。 (九)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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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冯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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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杨荣涛 |
办公电话 |
0631-6466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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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冯家镇、下初镇的自然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监测、执法巡查等辅助工作;承担辖区内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督检查辅助工作;承担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辅助工作;承担对辖区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置和上报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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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南黄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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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陶梁 |
办公电话 |
0631-648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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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南黄镇、大孤山镇的自然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监测、执法巡查等辅助工作;承担辖区内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督检查辅助工作;承担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辅助工作;承担对辖区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置和上报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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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育黎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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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王晓涛 |
办公电话 |
0631-659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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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午极镇、育黎镇的自然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监测、执法巡查等辅助工作;承担辖区内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督检查辅助工作;承担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辅助工作;承担对辖区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置和上报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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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崖子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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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任一夫 |
办公电话 |
0631-658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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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崖子镇的自然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监测、执法巡查等辅助工作;承担辖区内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督检查辅助工作;承担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辅助工作;承担对辖区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置和上报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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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名称 |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诸往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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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李晓明 |
办公电话 |
0631-6366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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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责 |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诸往镇、乳山寨镇的自然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监测、执法巡查等辅助工作;承担辖区内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督检查辅助工作;承担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辅助工作;承担对辖区内的测量标志进行管理保护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置和上报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